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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药理学研究对象-主管药师辅导

2018-05-12 10:3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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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想了解新药药理学研究对象,为此,医学教育网编辑特别整理了这篇关于“新药药理学研究对象-主管药师辅导”的文章,具体如下:

新药——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

新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若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改变制造工艺或增加新的适应症,亦按新药管理。

1.临床前药理研究(以非人体为研究对象)

(1)主要药效学;

(2)一般药理学:对呼吸系统、循环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3)毒理学研究:

急性毒性;长期毒性;

特殊毒理:致癌、致畸、致突变;

(4)药动学(药代研究)。

2.临床药理研究(以人体为研究对象):

(1)Ⅰ期临床试验:20~30例健康志愿者进行初步的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试验,观察人体对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

目的:为制定临床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2)Ⅱ期临床试验: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病例不少于100例。

目的:观察新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推荐临床给药剂量。

(3)Ⅲ期临床试验:上市前的多中心临床试验,病例不少于300例。

目的:对新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社会性考察。

(4)Ⅳ期临床试验(售后调研):上市后监测,长期广泛考察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发现不良反应。

上文关于“新药药理学研究对象-主管药师辅导”的文章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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