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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2-10-28 16:3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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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注意事项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如申报人员2022年晋升时不能按照现有标准文件提交论文的,可以提交其他成果代表作。2022年关于成果代表作的暂行要求见附件1,新的评审标准正在制定中。

(二)实行聘任制的事业单位要根据人社部门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按岗申报和聘任,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评审。其中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文件执行,通过绿色通道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聘用年限、执业资格注册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等,不作为2022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接收后审核,经上级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提交参与评审。

(五)202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通知符合当年参评条件的人员及时登陆“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未按要求录入申报材料者不得参与评审。申报系统对《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专题及论文《原始资料一览表》进行随机抽取。所有与病案相关的申报资料抽取时只认可住院号,门诊病历抽取时只认可门诊号。被抽取的住院号、门诊号及原始资料号,将于11月中旬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申报人员必须按公布内容提交申报资料,不得更换。

(六)各有关单位于11月3日-11月11日将委托评审函,附《2022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本单位申报人员名单)盖章纸质版及电子文档(EXCEL格式),报送到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合肥市总工会大楼东楼203室)现场审核,11月11日前完成“2022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中的审核工作。

(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于11月中旬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经人社部门审核的考试合格人员(含2021年理论考试合格成绩2年有效的人员)和符合免考条件人员的评审纸质材料、《2022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市卫健委审核通过人员)报送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51-65879967。

全部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

(八)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收费标准为评审费300元/人。

了解更多:合肥市2022年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以上“合肥市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动态及政策通知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卫生高级职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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