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med66_weisheng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高级职称考试 > 政策通知 > 正文

儿科高级职称考试证书管理

2012-07-20 22:36 医学教育网
|

儿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人事行政部门颁发市人事局印制的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部门吊销其相应资格,并收回相应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申报资格考试或评审: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经查实有抄袭、剽窃他人论著(论文)、科研成果;

(三)国家和本市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卫生资格考试公众号

编辑推荐
考试辅导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