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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

2016-12-25 14:2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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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病症,患有此病的患者及患者家人相信都很关注“百日咳需坚持的处理原则”。为给大家提供便利,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下内容,大家快一起来看看吧!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我国发病率为9.4%,国外报道7%~12%.本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和辅助检查即可做出诊断,同时注意有无并发症和凝血机制障碍。

1.妊娠期高血压

血压≥18.7/12kPa(140/90mmHg),妊娠期出现,并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可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2.子痫前期

妊娠20周后出现≥18.7/12kPa(140/90mmHg),且尿蛋白≥300mg/24小时或(+)。可伴有上腹部不适、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

3.子痫

子痫前期孕产妇抽搐,且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慢性高血压病并发子痫前期

高血压女性在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300mg/24h;或孕20周前突然出现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减少。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病

妊娠前或孕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但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孕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至产后12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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