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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疗的注意事项-公共卫生主治医师考试辅导

2016-01-05 13:5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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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主治医师考试辅导之氧疗的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用氧安全,切实做好“四防”,即防震、防火、防热、防油。氧气筒内的氧气是以15.15Mpa灌入的,筒内压力很高。因此,在搬运时避免倾倒撞击,防止爆炸。氧气助燃,氧气筒应放阴凉处,在筒的周围严禁烟火和易燃品,至少距明火5米,暖气1米。氧气表及螺旋口上勿涂油,也不可用带油的手拧螺旋,避免引起燃烧。

2.供氧应先调节流量,尔后连接鼻导管;停氧时,应先分离鼻导管接头,再关流量表小开关,以免一旦关开倒置,大量气体冲入呼吸道会损伤肺组织。

3.用氧过程中观察病人的脉搏、血压、精神状态、皮肤颜色、温度与呼吸方式等有无改善来衡量氧疗效果,还可测定动脉血气分析判断疗效,选择适当的用氧浓度。

4.氧气筒内氧气不可用尽,压力降至498kPa时,即不可再用,以防灰尘进入筒内,造成再次充气时发生爆炸的危险。

5.对未用和已用完的氧气筒应分别注明“空”或“满”的字样,便于及时储备,以应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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