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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06年度继续医学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京继委办发[2006]4号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统计2006年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要求,加强对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决定进行2006年度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医疗、医技、科研、护理等)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二)2006年国家级及北京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完成情况。
二、统计范围: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三、统计时限:2005年11月1日-2006年10月31日。
四、上报地点: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宣武区北纬路59号三楼325房间)。
请各单位于2006年12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统计数据通过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软件上传至数据中心,并将文字报表报到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所交文字报表要与上传数据中心的内容一致。
联系人及电话:陈玉才 63132231
技术支持电话:82083119 82088801-321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