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实施居民医保新政后让不少无保障的重病患者受益不少,住院后个人只需自付一定比例。但昨天记者在走访了几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后获悉,面对重病患者社区只能将患者转至上一级医院,由于社保中心与定点服务机构按总额预付制办法结算,即参加居民医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都由定点机构把关。不过,如果转至医院,定点机构将很难控制转院患者费用。
市区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说,1日起该中心已陆续转了3名患者到上级医院,有一名患者是多脏器衰竭。很明显,多脏器衰竭患者在社区是无法医治的,需转至上级医院就诊。对于多脏器衰竭患者由于抢救需要其医疗费用较高,而社保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按总额预付制办法结算,这就意味着患者在医院所花费用的部分报销费用需在社区报销。如果在医院花费越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付的费用也会越高,但社保给社区的费用是一定的,如果超额,吃亏的是社区。问题也从此产生,对于转院患者,如何控制他们在医院的花费,眼下成了很多社区卫生机构负责人最头痛的事。
据了解,在居民医保中对于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治疗共五种疾病的诊断及用药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并列出了用药范围。不过,除了这五种疾病外,对于其他转院患者并无严格规定,其用药目录是参照职工医保。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以上五种疾病外的转院患者,社区根本无法对医院所花费用进行监控。一方面,可供选择的转院医院数量毕竟有限,特别是部分专科疾病,专科医院有特色当然转至专科医院。另一方面,判断一种疾病的医疗费用是高是低,是因个体而异,无法轻易下结论。此外,社区卫生机构毕竟不是执法部门,也无权对医院进行管理。
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士也指出这是一个监管空洞,目前政策尚无较好办法对五种疾病外的转院居民医保患者费用进行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