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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对医疗单位的危害 【预防医学与卫生管理】

医疗纠纷对医疗单位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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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单位做为救死扶伤、治命救人的医疗场所,有其政党的工作秩序和管理制度。对于一个病员的救治,往往需要医疗单位内部各部门及其人员的密切配合,同时还需要病员及其家属的理解和配合。但医疗活动具有很强的风险性,它受现有医疗学科技术、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医疗仪器设备的产品质量以及病员肌体的各异性等待众多因素的制约,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对医疗工作产生影响,导致医疗差错、甚至医疗事故的发生,使病员遭受不应有的不良后果,从而引起医疗纠纷。然而在由上述众多因素构成的这个有机整体在动作过程中,要做到每个环节都万无一失,是非常困难的 医学 教育网搜集整理 。从这个意义讲,医疗纠纷的发生在所难免。发生了纠纷,就要进行解决,为此医疗单位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随着医疗纠纷的的不断曾加,医疗单位受到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1.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医疗纠纷引发治安事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如某大院收治一们76岁病人,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以“家属死亡”为由,在病房闹事,辱骂、殴打抢救医生、院长、行政干部、砸坏公物,造成病房秩序大乱。医院的秩序受到不法侵害,严重影响了医疗质量和病人的生命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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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重了医务管理部门的工作量:

在我国现有的医疗单位中,一般专门的医务管理部门或者专门的医务管理人员,来专门从事医疗单位内部的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他们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调解和处理医疗纠纷, 这既是他们的正常的工作,又是他们的超常工作。发生医疗纠纷后,医务管理部门及其人员必须要与医疗等科室一起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针对纠纷双方地分歧焦点,组织技术鉴定,并向病员及其家属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既要站在医疗单位的立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又要代表医疗单位对病员及其家属进行安抚。所以,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技术性强、环节多、工作量大。
资料来源 :医 学 教 育网
实践中,有些病员及其家属,出于各种心理,对医务工作的特殊性不太了解,对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也不能休谅。发生纠纷时,不是寻求妥善解决,而是采取过激行为,纠集亲朋好友围攻冲闯医疗单位,殴打医务人员、阻碍医疗单位领导的正常工作,从而破坏了医疗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对其他病员的治疗活动。这种矛盾激化的医疗纠纷,解决起来困难得多,往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介入才能得以解决。在整个纠纷的调解和处理中,医务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承担了大量的工作。医疗纠纷增多,就意味着他们工作负担的加重。

3.增加了医疗单位的经济负担。

我国目前医疗单位大多数还是国家的福利性事业单位,国家对于医疗工和的投入还是比较低的,而医疗收费本身就偏低,医务人员的待遇也相对比较低。但是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及其家属的补偿费用却很多,医疗事故纠纷的补偿则理高;如果当事人再诉之法律,人民法院以民事损害赔偿原则进行审判,医疗单位付给病员及其家属的赔偿费用可能还要高出许多。虽然从目前国情出发,医疗事故的补偿费用相对于其他民事损害赔偿费用来说,是比较偏低的,但这已经使得一些医疗单位难以难受。实践中,并非只有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等医疗引起的纠纷,才需要向病员及其家属给予经济补偿。对于某些非医疗过失引起的纠纷,例如并发平、医疗意外以及病情自然转归等情况引起的纠纷,医疗单位为了尽快摆脱纠缠,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就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予病员及其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尽快结束纠纷。

4.加重了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

侵犯了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部分肇事者不尊重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稍不称心,破口大骂,拳脚相加。如果说医疗纠纷给医疗单位的正常医疗活动和管理工作带来了影响,那么医疗纠纷给医务人员心理上造成的压力就理大了。医务工作是集高新知识、尖端技术、繁重体力以及高度的责任心于一体的工作,医务人员对待病人既要认真仔细观察病情、采取有效措施谨慎治疗,又要有高度负责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态度,还要具备充沛的体力。稍一松懈就会发生差错,就可能造成病员的损害。发生了不良后果,当事的医务人员心理上压务很大,既觉对不起病员及其家属,又有自身难言的苦楚。这种压力造成的心理负担,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遇事谨小慎微,在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病症和急诊病症的救治工作产生不利的副作用,也不利于医学科学探索和发展。遇到非医疗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心理就难以保持平衡了。例如有个医院在救治一名意外工伤病员时,尽职尽责,采取一切手段来保护病员,但是由于病情自然转归,最终病员还是致残了。病员致残的原因应是意外工伤事故的结果,但即产生了纠纷,病员要求医院承担医疗过失责任。虽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定不是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但病员还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该院败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案虽然在二审中被纠正过来,但对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心理上造成的影响可想而知。在当前市场经济大潮中,医务人员脱离转行的不少,医务人才结构断档,护理队伍后继乏人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矛盾,究其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日益增多的医疗纠纷造成的心理压力。

5.损害了医院合法的经济权益:

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少数肇事者肆意毁坏公物、医疗设备发泄其不满,医院财产无端受损。还有当病人死亡后,医院通知其家属付所欠医药费时,家属因接受不了人死了,还要付医药费的事实,纠集亲朋好友,无是生非,拒绝支付,甚至还向医疗索要“安慰费”。

6.影响了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现象。

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别是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医患之间的隔阂。因为一个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导致人闪对整个医疗单位的医疗水平和医德医风的误解;因为一个医疗单位的某件失职事件,导致社会对整个医务界的看法。和其他服务行业一样,卫生部门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当作一个常抓不懈的任务。当前整个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都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各行各业都会有差错、事故,只要有人群的地方都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的纠纷,但是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更容易在社会上受到谴责,这是因为每一起医疗事故中产生的事故纠纷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事故纠纷,它十分敏感地在社会上传开,并产生强烈反响。例如潍坊事件的曝光,使社会对整个医务界产生了强烈的看法。其实严格管理、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医疗单位和白求恩式的医务人员还是占绝大多数的。正是因为社会影响的强大,致使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随承受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