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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院前急救服务介绍(附几个发达国家的急诊医疗体系介绍)

借鉴国外急救医疗服务的经验,有利于提高我国的急救医疗服务水平和推进急救医学的发展。
当前国际上有两种主要类型院前急救服务模式,英—美模式和法—德模式。前者强调在现场紧急处理后尽快把伤病员安全转运到医院再进行有效治疗,就是“将病人带到医院”;而后者强调由医院抢救小组尽快到达现场,在现场对伤病员进行救治,然后再转运到医院继续治疗,就是“将医院带给现场的病人”。采用英-美模式的国家和地区有澳大利亚、加拿大、香港、以色列、日本、新西兰、菲律宾、韩国、中国台湾、英国和美国,采用法—德模式模式的国家和地区有奥地利、比利时、拉托维亚、挪威、波兰、葡萄牙、俄罗斯、瑞典、瑞士、法国和德国。由于观点的不同,所以在院前急救人员的技能培训、职称、现场时间、病种选择、急救药械配制等各方面有较明显区别。    当前国际上有两种主要类型院前急救服务模式,英-美模式和法-德模式。前者强调在现场紧急处理后尽快把伤病员安全转运到医院再进行有效治疗,就是“将病人带到医院”;而后者强调由医院抢救小组尽快到达现场,在现场对伤病员进行救治,然后再转运到医院继续治疗,就是“将医院带给现场的病人”。此两种模式哪类更科学合理,哪类更有效且经济,现在没有大规模比较研究作出定论,最关健的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模式。    一、英—美模式    1、急救电话。    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应急电话,美国为911,英国为999。每个地区应急电话接收调度中心集消防、***和医疗急救为一体。    2、急救人员接受培训情况。    EMT-B是初级急救技术员,接受80-140小时的急救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BLS及现场外伤急救处理技术。    EMT-I是中初级急救技术员,接受200—400小时的急救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BLS及现场外伤急救处理技术,可进行气管插管术。    EMT-P是高级急救技术员,接受500-1500小时的急救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ALS及现场外伤急救处理技术。    3、岗位要求。    获得上述职称资格证书并取得年度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工作。    4、急救内容。    要求严格执行本地区规定的院前急救规范。着重在维持及恢复基本生命体征,进行对症治疗,规范一般每隔2年更新。规范按症状编排,大多用图表形式,若病情无好转进入下一步骤,若病情无变化或好转就进入运送到接收医院顺序。    5、送院情况。    送就近医院或疾病有关的专科医院。    6、药械配制。    与规范相一致,只有较少药物,院前急救人员不是医师,只能用少数指定药物例如肾上腺素、氧气等,若用其他药物要经过基地医院医师认可。配备心电监护、除颤、起搏器,12导联心电图机,气管插管装置,自动及气囊面罩呼吸器,直流电或机械吸引器,指端脉氧测定仪,快速血糖测定仪,供氧装置,简易接生包,静脉输液装置,外伤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器械。    7、伤病员病种选择。    对伤病员无选择问题,绝对服从应急接收调度中心指令,进行各类伤病的急救运送任务。完成任务后向应急接收调度中心汇报再进入待令状态。    8、急救人员数量。    大多为2人,既是急救技术员又是驾驶员。    9、现场时间。    大多以完成规范要求步骤为限,所以时间比较短促,平均不超过半小时。    二、法—德模式    1、急救电话。    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应急电话,法国为15,与英—美模式无大的区别。    2、急救人员接受培训情况。    急救医师。医学院校本科毕业,在医院工作两年后接受3个月ALS培训。    护士。在护士学校毕业,在医院工作两年后接受3个月ALS培训。    驾驶员。接受标准BIS培训。    3、岗位要求。    医护人员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及ALS合格证书。    驾驶员有驾驶证书及BLS合格证书。    4、急救内容。    要求严格执行本地区规定的院前急救规范,规范定期更新。由于与院内治疗相衔接,所以不限于对症治疗。    5、送院情况。    送就近医院或疾病有关的专科医院。    6、药械配制。    与规范相一致,院前急救人员是医师,药物比英-美模式明显增多。配备器械基本与英-美模式相同,但性能更高档。    7、伤病员病种选择。    对危重伤病员才进入此急救系统。而对一般伤病员则由相当于美国911系统(消防、***、急救一体的呼救接受调度指挥系统)出车。    8、急救人员数量。    大多超过2人,至少有医师、护士(或助理医师)、驾驶员。    9、现场时间。    大多以伤病员病情初步稳定,所以时间相对较长,平均超过半小时。  
一、日本的急救医疗服务
(一)日本急救医疗系统的组成
日本的急救医疗服务是在1963年8月修订《消防法》以后才逐步明确对急救工作的主管机构和责任分工的。根据日本《消防法》规定,急救病人的运送由消防机构负责,消防部门设有急救队,每辆救护车配备3名急救队员,1964年颁发了救护车标准,1970年又作了修订,1964年在全国有计划地全面实施急救医疗计划;同年厚生省设立急救医疗恳谈会,并提出《急救医疗对策》;1977年提出《急救医疗对策事业》;1979年10月,日本学术协会提出建立急救医学教育制度的建议;同年12月,文部省发出关于加强大学附属医院急救医疗的通知;以后政府对急救医疗的拨款大幅度增加,使日本的急救医疗系统得到明显改善。
日本的急救医疗系统主要由以下机构组成:定点急救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急救站、假日与夜间急诊站,急救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1977年,日本厚生省对全国急救医疗体制进行全面整顿,把急救医疗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急救医疗主要收治相对较轻的急诊病人,只需门诊治疗后即可回家,实行24小时服务制;二级急救医疗收治需短期住院的急诊病人,要求配备麻醉科、脑神经外科和心血管科等,可随时接纳一级急救医疗机构转送的急诊病人,需经政府正式批准的急诊定点医院;三级急救医疗机构可随时接收二级或一级急救医疗机构转送的严重急诊病人,是当地的急救中心,要求设有脑血管病中心、心脏病中心等特殊医疗服务。其机构联系和分级系统模式。
日本急救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急救医疗情报系统,该系统通过电子计算机将本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消防系统联系起来,其作用是掌握医疗机构情况(医生、床位、手术条件等),当接到呼救信息后可迅速根据病情和医疗机构情况选择最恰当的医疗机构通知家属或急救中心派救护车运送,其关系示意。
日本急救医学教育课程
急救医学概论   ①急救医学和急救医疗定义;②危急护理和初级护理;③急救医疗系统;④地区与急救医疗-急救医疗、病人与社会背景;⑤医生车
急救诊断法   ①诊断法基础;②急救诊断特殊性;③急救病人特殊性和一般性处理;④常见多发性急救病人
急救病人处理和检查   ①一般检查与监护的意义;②特殊检查;③一般急救处理(气管插管、中心静脉穿刺、剖胸、胸腔穿刺与引流等)
心肺复苏法   ①一级急救处理;②二级急救处理
休克   ①休克种类和病理生理;②休克诊断和治疗;③休克各论;④休克脏器和多脏器功能衰竭(MOF)
重症急救病理与管理-Ⅰ   ①体液异常与管理;②酸碱平衡异常与管理;③呼吸监护与管理;④循环监护与管理
重症急救-Ⅱ   根据症状的鉴别诊断与管理 ⑴发热;⑵意识障碍;⑶运动麻痹;⑷痉挛;⑸出血;⑹哮喘发作;⑺呼吸困难;⑻心律失常;⑼高低血压性急症;⑽头痛、头晕;⑾胸痛;⑿腹痛;⒀急腹症;⒁急性脑疾病;⒂呕吐、便血;⒃少尿、无尿;⒄腹泻;⒅腰腿痛;⒆关节痛;⒇痛风发作
重症急救-Ⅲ   根据疾病病理改变的处理 [1]脑疝;[2]支气管哮喘;[3]气胸;[4]急性(支气管)肺炎;[5]换气过度综合征;[6]胸腔积液;[7]呼吸肌麻痹;[8]慢性肺部疾患恶化;[9]呼吸窘迫综合征;[10]心绞痛和心肌梗塞;[11]急性心内膜炎;[12]胸膜炎、胰腺炎;[13]嵌顿疝;[14]肠套叠;[15]肠梗阻;[16]流产;[17]泌尿道结石;[18]宫外孕;[19]前列腺肥大;[20]介离性大动脉瘤;[21]末梢动脉栓塞;[22]大腿静脉血栓;[23]常见急性感染;[24]丹毒、蜂窝组织炎;[25]糖尿病性肾病;[26]低血糖;[27]肝昏迷;[28]尿毒症;[29]食物中毒;[30]法定传染病
 外伤急救   ①外伤病人初步诊断与治疗;②创伤处理原则;③外伤机体反应(休克期和脱离休克后的各种问题);④外伤继发感染(气性坏疽、破伤风);⑤外伤各论-初期治疗(头、脸、眼、鼻耳、颈、胸、腹、脊椎、骨盆、泌尿系、血管、断肢、断肢再植、四肢骨折、自缢);⑥受虐待儿综合征;⑦多发性外伤的病理和治疗
烧伤   ①诊断和严重程度判断;②病理生理与合并症;③治疗(全身与局部管理);④电击伤病理生理与治疗;⑤呼吸道烧伤
药物中毒   ①总论;②各论(一般、特殊治疗);③主要急性中毒;④过敏性休克病理与治疗
事故急救   ①异物;②溺水病理与治疗;③日射病、中暑;④冻伤、体温过低;⑤刺伤、咬伤;⑥急性酒精中毒、河豚中毒;⑦高山病、缺氧事故;⑧放射线障碍病理与治疗
小儿急救   ①儿科与急救医疗;②小儿急救各论
妇产科急救   ①有关疾病(宫外孕、流产、卵巢扭转、急性输卵管炎、月经不调、前置胎盘,胎盘早剥);②鉴别诊断与特殊检查;③生殖器出血及其处理
眼科急救   ①有关疾病(青光眼、急性视力障碍);②眼外伤及其处理(化学损伤、异物、外伤、辐射损伤)
耳鼻喉科   ①有关疾病(耳鸣、眼花、炎症);②外伤及其他(异物、耳鼻出血)
(一)美国的急救医疗法律
美国的急救医疗服务起步较晚,到20世纪70年代才发展起来,起关键作用的是两个法律:一是1966年9月宣布生效的《公法89-564,公路安全条例》,在该条例第11款涉及急救医疗服务问题,明确规定要制定改善救护车服务的计划,拟定院前急救服务人员标准和服务计划,要求各州发展本地区的急救医疗系统;另一是1973年11月实施的《公法93-154,急救医疗系统条例》,该法目的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全面的急救医疗服务系统,提高医疗质量,提供基本的生命维持和高级生命维持救护,以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该法规定在制定地区急救医疗服务计划时州政府必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并提出以下要求:⑴要求提供急救专业人员;⑵培训专业急救人员,提供24小时服务;⑶建设急救中心通讯系统,全国统一“911”急救呼叫电话;⑷救护车设备和人员要符合规定;⑸提高医院急诊能力;⑹加强ICU建设;⑺消防、公安等公共安全机构要密切配合;⑻群众参与决策;⑼保证急诊病人随时得到必需的急救医疗服务,不论病人是否有支付能力;⑽做好急诊病人分流;⑾做好急诊病案保管和相互调用;⑿定期进行检查评价,并向卫生教育福利部汇报工作情况(该部为执法部门,由急救服务司主管);⒀群众宣传教育;⒁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急救医疗服务方案和计划;⒂与邻近地区签订协议以便及时有效地提供服务。
二)美国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美国的急救医疗服务系统主要特点是:①实行划区负责和区间合作协调的原则,全国划分成303个急救医疗服务区,每个地区都有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接受急救服务公司的拨款;②每个地区成立急救医疗服务委员会,对本地区的急救工作计划提出建议;③对主要急诊病种(如严重创伤、烧伤、脊髓损伤、心脏病、中毒、围产期急症、精神病急症等)制订急诊工作评价标准;④院前急救服务中心,志愿组织服务占一半左右,其次是私立急救机构和消防单位;⑤地区的医院联合组成急救医疗服务网,例如纽约市把全市60个医院组成一个“911急救医院”;⑥救护车数量和装备较好,效率较高,在城市对呼叫的应答时间平均为10分钟以内,在乡村地区为15~30分钟左右;⑦急救人员明确区分急救医师、急救技术人员、急诊护士;⑧急救医学被美国医学会(AMA)确认为美国第23个医学专业。
(三)美国的急救医学教育
美国最早开办住院医师急救医学培训班的是辛辛那提大学(1970年),同年,洛杉矶南加州大学医学院成立美国第一个急救医学系,1976年成立美国急救医学会,实行急救医师资格证书制,20世纪70年代起,加强急诊医学继续教育,对急诊医师规定了年培训计划,并成为美国医学专业人员公认的一员。对急救医师明确以下要求:①对急症和外伤病人能立即进行识别、评价、救治和处理;②对急救医疗各项工作能够进行管理、研究和教育;③根据病人要求能够给予住院期间或出院后继续得到护理的途径;④提供各种院前紧急救治服务。
美国对毕业前医学生的急救医学教育十分重视,其内容除在其他课程已教授的休克、外伤、烧伤、感染、呼吸困难、中枢疾病、代谢疾病等急症的紧急处理外,还有急诊医学的专业内容26项36学时,并规定有4周急救医学的临床实习和病例讨论会。
除急诊医师外,还培训一批急救技术人员,负责院前急救和运送工作,按技术水平分三类:随车急救技士(EMT-I),1970年起明确实行考试领照手续,培训时间80~100小时(包括见习实习),随车出诊掌握心肺复苏、止血、稳定病情维持基本生命的技术,占全部急救医疗技术人员的88.7%;中级急救技士(EMT-A),还要学会静脉内注射,使用比较先进的技术建立病人气道,1980年起实行注册领证,占4.7%;急救医助(EMT-P),这是比急救技士更高层次的急救人员,培训时间600~1000小时,占6.6%。这支专职急救人员加上志愿急救人员,在美国形成一支人数达数十万之多的急救队伍。美国急救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医院急诊科护士要到现场提供急救服务,尤其在农村,于是在1970年全国专门成立急诊护士协会,建立急诊护理专业,建立考试制度,这在美国是一个很有权威性的急救组织。
英国是欧美发达国家中唯一实行国家卫生服务(National Health Service,NHS)制度,向所有国民提供免费医疗卫生服务的国家,包括外国居民和旅游者都可享受免费的急诊和急救服务。1974年起在全国实行分级规划管理的办法,在全国相应成立53个急救站,受所在郡的卫生部门管辖(伦敦除外),英国急救站不仅负责为急救病人和意外事故伤员服务,也同时为非急诊病人服务,在服务对象中十分危急的病人约占5%。国家对救护车的人员、设备配备有明确要求,规定城市在接到急救呼叫后3分钟内出车,7分钟内到达出事地点。英国全国统一实行“999”急救电话号码,在要求向急救站运送时首先要得到医生、护士的同意,在运送过程中,意外事故伤病员优先于一般患病病人,产妇优先于一般不很危急的病人。当某地发生重大事故时,调度负责组织一批救护车出发后接着还发出一辆紧急监督车,负责现场组织指挥与同消防交警部门联系救援,急救指挥部门可指定两所医院参加现场抢救,并同时确定以一所医院为主接受伤病员。特大事故可调动更多医院,一切都由监督车负责协调。英国急救医疗服务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家庭医生和全科医生在急救服务中的作用,他们必须保证处于急救服务的第一线。为了保证急救指挥合理统一,极大多数是每郡只设立一个急救中心调度站,负责与急救站联系,地铁也专门成立急救站。为了把急救服务更好地遍及农村,一些边缘地区成立若干个急救小组或设在医院内的流动复苏小组,以提供高质量的复苏服务。
德国宪法规定急救医疗费用由地方政府支付,全国急救医疗组织者是红十字会和汽车俱乐部(ADAC),救护车90%属红十字会所有,医院不承担运送病人任务,只负责收治。德国的救护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固定的,医师和医助都在医院内,平时正常上班,当急救中心通知任务后,随车到达现场,救护车平时停放在医院附近待命,服务半径为8公里;另一种是临时的,即医师和医助、救护车都不在同一地,需要时临时通知,可自行开车或搭乘消防车前往出事地点。
德国急救医疗服务的最大特点是高效率。全国统一“110”急救电话号码,在接到呼救后,救护车平均在7分钟内到达出事地点。而且广泛应用直升飞机进行空中救护,其服务半径为40~80公里,只用10分钟时间就可以到达任何地点,每架直升飞机可载运2名伤病员,许多医院都有直升飞机停机坪。
意大利急诊医疗体系
急诊体系组成    急诊医疗体系组成包括:①市民;②全科医师;③护士;④118体系再分为大区急救中心、省急救中心和地方急救站;⑤医院体系组成:急救点、急诊科、一级和二级急诊;⑥通过普及宣传使市民知道该体系的确切功能,懂得如何使用该体系以获得必需的帮助,会回答电话中的提问(你是谁?发生了什么事?事发地点?涉及人数?等等);⑦全科医师和护士有回答求助电话的法定义务,并必须评估求助,如有必要,必须启动l18体系。    三、118大区急诊医疗体系的组成    ——管理中心    ——地方站点    ——医护人员    ——急救车    ——通讯工具    (一)管理中心接受呼救电话,分析对提问的回答。最后,给呼救电话标记上重要性等级的彩色标记:①红色:急救,立即派出救护车和能够进行ACLS(高级生命支持)的卫生专业人员;②黄色:紧急,立即派出救护车;③绿色:能缓处理的急的情况;④白色:情况不急,不需要l18帮助。    受理该求救电话后,应立即将信息传递到离现场更近的急救站点。    通过此种方式,便开始了第一步救助。    (二)医院急诊机构包括以下等级:    ——急救点 固定或流动的急救点,有进行初级急救、稳定病人病(伤)情和联系转送到适当医院的能力。    ——医院急救 有确诊和进行必要治疗以解决健康问题的能力。    ——第一级急诊科 有确诊和治疗内科和外科病(伤)情的能力。    ——第二级急诊科 有专科设置,如心脏外科、神经外科、新生儿重症治疗、血管外科、胸外科、能提供更高水平的救助。它们是第一级急诊科的咨询点。    ——有些大区还设有大面积烧伤科、脊柱科、创伤中心和临床中毒中心。    体系的复杂性需要巨大而精细的组织,精心分配资源和连续的分析活动,以满是服务地区人群的各种需要。    (三)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正确使用118系统和了解医院结构的活动,使公民了解这一系统的各个环节都非常必要。    我们知道,很多人打电话向手术中心呼救,而不向118呼救,很多医疗也不属于急诊范围。另一方面,许多人要求医院解决的问题在全科医师的诊所就可以解决。因此,许多人的做法不仅给医院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而且也减慢急救的实施、增加手术人员的工作压力、消耗巨大的资源,使118体系的技术潜能不能充分发挥。    事实上,从一开始,118体系就代表着救命。许多因素都曾不同程度地妨碍了急救的实现和延伸,但不管怎样,118仍是一个很有潜力的系统。①它可以根据手术方案统一医疗措施;②它可以减少医疗所需的时间;③它可以由熟练的手术人员在现场实施医疗;④它可以协调车辆所在地和地区站点的关系;⑤可以根据医疗的需要安排运载工具的类型及医疗人员的组成;⑥在医院是唯一进行医疗工作的地方,适当变通卫生文化;⑦可以使用装备统一的运载工具和方法;⑧能将患者转运到能解决问题的医院;⑨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整个卫生体系的成长发展;⑩可以和志愿者联合会携手合作。    四、急诊医疗体系的未来计划    (一)组织    1、基本相似的过程;    2、增加急诊医生和急诊技术人员;    3、进一步细化指导条例并贯彻执行;    4、同CEE模式结合;    5、在专用于急诊的所有机构和其他结构之间进行最广泛的组合;    6、与地区组合;    7、完成并完善118地区及省级通讯网络和计算机化。    (二)远程医疗    1、远程援助;    2、远程帮助;    3、远程会诊;    4、远程构造;    5、远程急诊。    其最终目的是将卫生急诊系统与市民密切联系,满足群众对急诊的需要。
法国医院前急救医学系统(SAMU)
法国医院前急救医学系统(包括创伤和非创伤性急症)的法文缩写名称为SAMU。 SAMU是一种以医师为主的全国性服务,并且利用专科医师派出及现场急救服务。

  对SAMU的反应分等级,而且其服务与消防服务部门的医学第一反应者和全科医师密切配合。必要时可派出一个有全套设备和配备包括急诊专科医师或麻醉师和一名护士在内的医疗组的可移动加强监护病房(MICU),到危及生命的急诊或严重创伤病人处。

  院前治疗的基本目的是,在将病人运送到医院之前稳定生命功能和对病人进行评价。接诊的医院由医疗派送者识别,并且有专门的医疗组准备好接诊病人。在现场用于稳定病人的时间使到达急诊室后的治疗时间缩短。

  关于提供院前医疗的最佳办法,虽然有许多争议,特别是在处理创伤、早期气道和通气管理方面,对临床转归而言可造成很大差别,而且这些确实可由 SAMU的MICU 组提供。对于在创伤后液体补充的最佳途径的评价和对医学和非医学方式运作的急救服务的比较,还需要更多的研究。

  SAMU已经显示,符可能将医院医疗的益处带到急救现场并提供顺利的而且有效的向专业化的医院内医疗过度。

  医院前医疗的途径和法国的反应

  医院前医疗的途径在世界各地有所不同。决定急诊医疗提供的因素可能是经济的、在市区医院中固定的急救医疗(机构)的有无以及其距离、以及该系统是否由医师或是未经医学培训的技师(医助)来运作。己有的若干研究显示,医院前急诊医疗的质量可从根本上影响病人的转归[l]。所提供的医疗的标准也有好的和差的临床效果[2],特别是在处理创伤时。由于创伤是全世界死亡和残疾的首要原因,特别是在年轻人中如此[3],所以恰当的组织和支持医院前医疗是至关重要的。

  SAMU的起源和发展

  法国的用于急救的医院前急救体系被称为SAMU,并且基本土是一种医学的而不是医助性的服务。SAMU这个组织是在七十年代由一些麻醉医师非正式开始的,他们开发一种概念,即在有急症时,医院应当走向病人,而不是相反作法。其结果,从医院派出专门装备的医疗组(包括一名麻醉医师在内)去对有危及生命急症的创伤病人选行医疗. SAMU系统的关键部分还有分派和控制急症反应医疗组,这项工作也由医师来掌管。

  SAMU的使命

  在1986年,法国政府通过了一项法律,这项法律规定了SAMU的特征和使命,并且开始使用了一个全图性的急症医疗电话号码。这项法律也明确规定,SAMU应当对所有急症求救电话进行接收和分派,它应每天工作24小时,并且应当对急症病人提供尽可能好的医疗。目前SAMU在全法国80多个地区性分支机构运作,这些分支机构在政府的控制下统一运作,在其培训和设备配备方面也是统一的。在SAMU这个组织出现以前,法国仅有的医院前急诊医疗来自消防队。这种服务仍然在提供初级急症医疗,主要在农村地区,并且在大的市镇与SAMU并肩工作。

  SAMU组织

  一个具体的“SAMU”,是一个地区性的组织,它接收周围地区的急救电话,并通过许多通常附属于大医院的专门的急救车单位来调控急救反应。 SAMU所控制的急救站被称为SMUR(移动急救服务单位),而且每个SMUR都反过来操纵一辆或一辆以上的急救车(称为UMH),UMH是按照移动式加强监护病房(MICU)的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在大的市镇,SMUR和UMH是合理分布的,从而在往往是交通阻塞的城市中,将反应时间缩短到最短。

  给SAMU打电话
打给SAMU分派中心的急救电话(其号码是一个标准的全国性急救电话号,15),可能来自旁观者、***、消防队员和全科医师。这些电话被接收后由一个经专门训练的接线员(permanenciers)评估,这种接线员能筛除虚假报警并确定打电话人的位置以及急症的性质。电话员为从事这一工作并且有弹性地、不套用固定列出的问题模式,要接受600小时以上的培训。在询问最初的详情后,将电话转接到近处的值班与电话员一同运作的医师。这种医师是医疗调度员,其职责是作出医学评估,并对急救电话作出反应。医疗调度员和接线员在同处于上个调控室,相互之间既通过语言,也通过计算机控制系统连接。调度员总的责任是处理病例、为分派医疗组发出指令,并且在任何事件的整个处理过程中都保持控制。

  对急诊电话作出反应

  对急诊电话的反应可分为几种可能的分级。最简单的是对打电话者给予医疗建议。医疗调度员也可决定派出一个急诊医学技师(EMT)组到病人所在地,或派遣一辆私人救护车(在法国最普通的救护车报务是以这种方式运作的)将病人送到医院。调度员也可要求一位全科医师出诊到病人家。基本生命支持(BLS)由 EMT提供,而这些EMT大多由消防队提供。在巴黎,消防服务是法国军队整体的一部分并且按照军队系列组织,有专门的BLS反应的运输工具。然而,无论什么时间,只要调度员怀疑是一个危及生命的急诊,他便迅速派出一个UMH和完整的医疗组,这是一个有效的移动ICU(MICU)。他在处理这次急诊的整个过程中都与负责这个MICU的医师保持密切的联系。这种将调控和运作MICU进行配对的作法是SAMU的独特特征。当医疗调度决定派出一个MICU时,他还必须选择最合适的医院接纳病例并且与即将接收病人的医疗纲直接联系。

  MICU医疗组的现场急救处理

  MICU的医疗纲包括一位急救医师、一位麻醉护士或接受过高水平气道和静脉内管理技巧的护士麻醉师和一位经过专门培训的驾驶员。指挥这一医疗组的急救医师通常是一位麻醉医师或是一位经专门的急救医学培训的全科医师。这位医师协调医疗护理、资源的利用、与SAMU的医疗调度员和EMT、现场的***和旁观者联络。这种MICU医疗组是由专门的救护车、快速汽车或直升机运送到现场的,这些交通工具都装备有治疗任何急症的设备。快速汽车和直升机用于危及生命的需要分秒必争的急症。在法国有300个MICU在运作,但是每个MICU所用的设备及在运送工具内部的布局都一样,并且是由中央的决策来控制。

  MICU的设备
车辆内的布局是简单而整齐的。担架安装于中央,这样允许医疗组的全体成员易于够及病人……。设备配备的范围相当于医院的一个小型ICU,包括全套气道管理设施,包括插管器具和环状软骨甲状软骨切开手术器具及气管内插管成套器具、胸腔引流装置以及便携式机械通气机、复合心电镜(combinedelectrocTrdioscope)以及除颤仪、静脉内导管和液体、非损伤性动脉血压自动监测器、一系列静脉内用的药物及麻醉剂、抗休克裤、固定用的真空床垫以及不同尺寸的夹板。

  管理策略

  在SAMU进行医院前治疗的总的目的是稳定病人的生命功能以避免大的损伤的恶化以及在将病人运送到医院之前进行评价。对病人进行临床评估,做详细的体检,并记录到病人的医院前文件中。对主要创伤进行诊断,并根据创伤的机制可怀疑其他损伤。这第一次的诊断可能是不确切的,因此只将其作为以后医院内评价的指导。将这次检查的结果转交给医学调度员,他组织最合适的专科医院,以接收病人,通常越过急诊室。

  要给外伤病例进行固定是最优先考虑的,对颈椎进行稳定处理、对骨折进行夹扳固定,都是标准操作。在最初评价时,如有明显的气道阻塞和呼吸衰竭,则要迅速给病人插管,以高浓度氧进行机械能气。在法国,气管内插管仍然是医院前气道管理的黄金标准,因为这样作可以防止吸入性肺炎。如有必要,可在快速序列诱导麻醉下进行拔管(?原文此处有疑问)。如气管内插管失败,可保留用喉口氧(laryngeal mask)。张力型气胸时,需要经皮胸腔穿刺比插入导管引流更经常一些。如疑有低血容量,对所人病人都应当作静脉内插管,并且必须作补液。一般最喜用腹股沟途径,并且用大口径、高流量的静脉内导管。在法国,用于扩容的静脉内液体独一无工地都是胶体液(明胶或右旋糖酐)。军队抗休克裤(MAST)在特殊情况下,如在骨盆骨折并且有大的腹脖内血肿和休克时使用。

  颅脑外伤的处理

  有昏迷的头颅外伤病人应当接受呼吸和循环的支持。对所有CCS<8的病人都应进行快序列插管并用二氧化碳监测仪控制潮气末二氧化碳张力情况下的机械通气。使神经系统损伤减少到最小目的是维持脑血流量和足够的氧的递送。使平均动脉压得到控制,使之在70 mm Hg,以改善脑灌注压。

  医院前麻醉和镇痛

  镇痛治疗常应用在急症发生的现场。所用的镇痛剂包括吗啡、混合的阿片类激动剂/拮抗剂,如纳布啡,和非阿片类化合物。在有肢体骨折的情况下,由经过培训的麻醉医师常规地使用局部麻醉以及用利多卡因作足丛或臂丛神经阻滞。在处理大的外伤时,全身麻醉有许多优点,但只能由经过培训的麻醉师来进行。全麻的指征包括解救出陷落的病人、难治的躁动、以及严重的颅脑外伤伴有可能的颅内压增高。对所有的外伤病人都应当考虑到其胃是完整的(注意反流)以及用琥珀酰胆碱作快速序列诱导。在外伤病人,用手工复位环状软骨压迫稳定,只在医师考虑到发生进一步颈椎损伤的可能性大于吸入性肺炎的危险时,才使用。全身麻醉需要适合于有低血压的外伤病人的麻醉药物,氯胺酮、依托咪酯和小剂量咪达唑仑是最常用的药物。由麻醉医师或经培训的医师在现场采取这些措施的成功率很高。

  在现场的医师通过无线电向医疗管理人员转达对病人的详细评价。然后将病人转送到指定的医院,在那里的外伤治疗组已经得到SAMU医疗高度员的准确的情况通报,并且准备好接收病人。如果在地面运送时病人的情况突然恶化,则运送病人的车辆可暂时停下来,使病人重新稳定。
SAMU的其他使命

  对群体事故的处理是SAMU日常运作的内容以外工作之一。这方面的处理是根据做被为“白色计划”的应付灾难计划进行的,包括接到警报后尽快派遣MICU到灾难现场。这项计划是围绕创建一种由医师管理的现场救助分队建立的。这项计划在由SAMU的快速反应组进行早期侦察后即开始。在此分队中,将病人进行分类,并给予高级生命支持(ALS)。对伤员的运送和入院是在与调度中心密切联系的情况下进行的。SAMU通知的医院则等候接收病人。最优先处理的病人则被直接送到外科ICU,其他病人则被送到急诊室。如果一个SAMU单位不能承担面临的灾难救助,则可动员外周的SAMU单位提供帮助。应印制出一个详细的遇难者名单,递交给卫生部和医院管理部门。

  1986年,在巴黎有166名恐怖事件受害者(包括16名死亡者)受到了按照白色计划进行的处理。1988~1989年,该计划对三起火车车祸(200名受害者,50名死亡),以及1995~1996年在恐怖爆炸期间(238名受害者,6名死亡)进行处理。对此计划的最近的一次使用是在2001年9月份在Toulouse发生化学爆炸后,当时有数百人受害并需要住院,有29人死亡。

  SAMU的财政管理

  SAMU系统是根据公立医院系统建立的,在SAMU工作的人员的工资是由公共医院经费中发放的。在此系统中工作的麻醉医师和急诊医师以他们的一定时间参与医院的业务活动。在这个系统中工作的很多医师是以部分时间进行工作,并且有在SAMU以外进行的工作。 SAMU系统是法国公共医疗卫生系统整体的一部分,它得到各种资金来源的支持,包括医疗保险、社区和医院管理资金等。从整体上说,SAMU系统平均每年为一名居民花费的费用大约是3个法国法郎。MICU的使用在财务方面是严格控制的。一次MICU急诊反应的平均价格大约是1500法国法郎(230欧元)。

  在医院前急诊服务中SAMU与争议

  医院前急诊处理,特别是对外伤的处理,仍然是一个特别有争议的问题,这是许多讨论和争论的话题。美国的医院前急诊医疗系统是以使用医助为主的,而且建立在将伤病员迅速转送到一个专业化的中心(即所谓的“装上车就跑”的作法)这种理论基础上的。但是在一些欧洲的系统中,就地稳定病人状态是突出的。而一些医学病症,如冠状动脉综合征和心搏停止等可就地即刻治疗,如用溶纤(溶栓)疗法和除颤等技术,分析对不同外伤病人采取的措施比较困难,特别是在将美国的和欧洲的实践相比较时。

  分析中第一点要考虑的是,所遇到的创伤类型的流行率。刀和枪造成的贯通伤在美国比在欧洲常见得多;在欧洲,以钝器伤为主。在有休克的开放性外伤病人中,很多美国的创伤外科医师考虑,在医院前处理的条件下,静脉内液体疗法是无效、耗时,并且有可能使伤情加重。这一观点已得到了大规模随机研究[4]的支持,有一项研究只纳入了有低血压的躯干贯通伤病人,并且看来证实了医院前液体负荷疗法对转归和恢复的不良作用。未接受医院前静脉内液体治疗的病人的转归显然显著地好(生存率70%对62%)。然而,这些结果未清楚地描述死因,因此可能是某种病例选择上的偏差。

  在医助开始静脉内导管的放置到静脉内治疗取得效果(这都取决于技能和经验)的时间方面也有争议。但是,对于一例正在由于未得到控制的出血的病人最佳血压方面,也有争议[5]。很多创伤外科医师争论道,由于为低血容量而发生低灌注压的病人,比用扩容剂升高血压者,发生后续出血的可能性较小。现场对呼吸窘迫的稳定方面,争议较少。高效的呼吸管理已显示是医院前稳定的一种大的优点,无论是在快速转移病人或是现场稳定。

  气管内插管和张力型气胸的现场减压,都已显示能减低创伤中病人早期死亡事件[6]。在法国的研究中,法国医院前医疗组经口气管内插管的成功率可达在手术室内取得的成功率,失败者只有不足1.4%。

  发生严重闭合性颅脑外伤的病人的最初处理,也需要积极的容量复苏,或需要血管活性药物以保持灌注压,因为灌注压与平均动脉压直接相关[7]
严重脑外伤使人体对低血压的血液动力学反应发生改变,因为有脑血管自动调节的失效。人们熟悉,严重脑外伤后的缺氧和低血压使预后恶化。

  有临床例子显示,在SAMU系统中,在现场用于稳定病人的时间尚未失去。相反,这样作法使到达医院急诊室后的治疗时间缩短,并且必要时,允许将病人直接送往专门的服务部门[8]
结 论

  在法国,创伤医疗的组织涉及MICU和医院急诊服务之间的密切联系,而且MICU建立在双向提供由一位急诊医师指导、另一名急诊医师作为医疗调度员和控制者的反应组基础上的基本联系。这种独特的组合是一种基本上以医疗为基础的对医院前医疗的反应,这样可以提供事故现场病人所需要的急救反应,而不是在急诊室内的反应。SAMU有一系列的内科急诊方面要求帮助的反应,调度一个MICU并不是在每一种情况下都是自动的。细心处理对急诊电话的反应允许作到物尽其用,并在急症现场给予高质量的医疗护理。 SAMU是一个在法国开发的系统,它在该国的医疗系统中运作良好。它有许多特征使之成为其他国家的急诊医疗系统可资借鉴、结合的有吸引力的对象。
不错,,我先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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