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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精神病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条件2016

2016-04-11 17:0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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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精神病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条件2016: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7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9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5年以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5年以上;

5、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预防医学专业岗位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7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7年以上。

以上是医学教育整理的2016年湖北省精神病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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