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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卫生局

2009-07-27 10:19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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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卫生局简介

  哈尔滨市卫生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局)伴随着新中国诞生,经历了风风雨雨的战斗历程,为加快本市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全市人民医疗保健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本市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市卫生局是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根据2001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职能配置规定,市卫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卫生标准、规章。

  (二)研究制定全市卫生工作地方性政策、法规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并监督实施;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四)研究制定全市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五)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市对人群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综合防治。

  (六)研究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依法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全市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八)研究拟定全市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全市重点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组织全市卫生外事交流。

  (九)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生活饮水、职业劳动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执法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的卫生标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十)研究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执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十一)建立与完善全市卫生统计、信息系统,管理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十二)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全市中医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加强中医药科技研究和人才培养;指导和管理各类中医医疗保健机构;推进全市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十三)依法监督和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市农村改水、改厕规划。

  (十四)负责市干部医疗保健领导小组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各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工作。

  (十五)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疾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的蔓延。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哈尔滨市卫生局网址:http://hb.harbin.gov.cn/

  联系人:刘欢、杨海珊

  E-Mail:wsjywlx@harbin.gov.cn

  联系电话:(0451)84586177  (0451)123-4567

  联系地址:中国哈尔滨市道里区红霞街64号

  邮政编码:1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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