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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卫生局简介

2009-07-28 15:16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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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883-2122292

  传真号码:0883-2120460

  通讯地址:临翔区旗山路金沧大厦

  邮政编码:677000

  邮箱地址:lcswsjxxgk@163.com

  临沧市卫生局网址:http://www.yndpc.yn.gov.cn/canton_model59/default.aspx?departmentid=5901

  主要职责:临沧市卫生局是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按照市委、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调组织和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三)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危害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的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农村改水改厕,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承担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

  (四)依照《母婴保健法》,研究制定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五)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研究制定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市贫困县医院建设规划和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建设,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

  (六)研究指导医疗改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并逐步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按照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审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的审批准入制度。

  (七)研究制定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八)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加强行业管理

  (九)贯彻《云南省中医发展条例》,制定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工作。

  (十)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及临床用血质量。

  (十一)监督管理食品和健康相关产品,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等,食品监管主要抓好食品流通和消费环节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十二)负责全市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和灾情的医疗救护、防疫工作及全市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资格推荐和考试工作。

  (十四)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五)争取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国际和国内卫生合作项目的实施。

  (十六)认真落实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保健协调管理工作。

  (十八)制定并实施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十九)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负责管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二十二)管理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二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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