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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卫生局

2009-09-16 17:46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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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生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区域性卫生防疫防病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对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等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三、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进行监督监测;对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和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以及相关的健康产品实行准入制度。

  四、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卫生机构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五、制定医学科研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攻关技术开发及成果推广;发展医学教育、培养卫生技术人才。

  六、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挥我市传统医学的优势,发展中医事业。

  七、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努力降低发病率;积极推行初级卫生保健、社区服务,保护广大农民健康,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八、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增强各级各类卫生机构的整体功能,提高其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九、遇有重大突出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员,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负责红十字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和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考试和卫生人才委托管理及人才资源配置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卫生部门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并负责预算的执行和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承担卫生部门会计制度的执行、财务制度的监督工作。

  十五、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行业社团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址:http://www.hbwsj.gov.cn/

  地址:淮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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