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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继续医学教育 >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 >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政策动态

浙江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09-06-23 17:3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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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义乌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省级有关学术团体:

  201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展,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文件依据

  请各市、各单位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和《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浙继委发〔2007〕07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项目的学科专业

  申报201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内容须符合“四新”、“三性”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和教育培训工作基础。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应是在本学科领域内专业水平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项目申报材料应能体现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提出培训的预期目标及效果的考核指标。

  (二)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要求:

  1、申报国家级项目以纸质申报表申报与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申报表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纸质申报表需上报一式七份,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须请授课教师签字。

  2、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超过2项。

  3、申报备案项目需通过网上进行。在网上首先填写项目执行情况,然后进行项目备案,并打印提交备案表(附件2)一式二份。

  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今年开始实行网上申报,同时需填写《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一式二份,进行报送。

  5、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在举办后的2周内,需通过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包括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试题、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版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表〕。

  (三)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要求:

  1、2010年省级项目的申报、执行情况反馈、项目备案均采用网上进行。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网,从项目管理入口进入。

  2、申报省级项目采取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申报表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纸质申报表需上报一式八份,首页项目编号由省继教办统一编写,并要求同时上报授课教材(或讲义)一套。授课教师签字栏须请授课教师签字。

  3、省级基地项目申报需填写《2010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一式二份,同时登陆项目申报管理入口,点击基地项目申报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

  4、省级备案项目可通过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网,在项目管理入口进行备案,同时需报送《2010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一式二份。

  5、201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要求通过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网进行信息汇报及核销。项目承担单位在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网项目管理入口登陆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点击“项目执行情况反馈”,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操作。

  (四)需申报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各市、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可向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学术团体直接向省继教办申请。2008年通过网上申报2009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医疗卫生单位,其用户名和密码不变。

  (五)同一项目可同时申请国家级与省级,也可只申报其中一类。二类项目都申报者,申报表必须分别填写。同一项目一旦国家级入选,省级即不入选。申报表所列内容应逐项认真填报,内容不能过于简单或漏填。纸质申报表内容用5号宋体字打印。

  (六)各市、各单位在申报时,需报送电子版本的《申报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和《申报2010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七)所有相关表格可从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网“下载中心”下载。

  四、申报程序

  201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按属地管理。各市、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后统一报送省继教办。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继教办。

  五、申报时间、地点及评审费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日期为2009年7月15日至2009年8月15日。国家级备案项目(含基地备案项目)申报日期为2009年7月15日至2009年12月20日。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日期为2009年8月15日至2009年9月30日。省级备案项目(含基地备案项目)申报日期为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12月20日。

  (三)为便于各市、各单位申报,省继教办定于2009年8月10日至14日集中受理新申报的纸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09年9月21日至25日集中受理新申报的纸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201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均为150元,备案项目均为50元。

  交款方式:

  1、现场交纳至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

  2、邮局汇款至:浙江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部收;

  3、银行汇款:户名:浙江省医学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帐号:7332710182600009781.

  以上汇款请注明“2010年继教项目申报”字样,其中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省继教办。如评审费在专家评审前未到,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六、省继教办联系方法:

  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1102室邮编:310003

  电话:0571-8756783887567840

  传真:0571-87567838

  E-mail:jjb1010-2@163.com

  联系人:张革来、宋继、苏单丹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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