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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关于对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学分补审工作的通知

2009-12-29 14:0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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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针对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拟参加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特殊原因尚未取得《2009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经研究,将于2010年1月9日进行一次集中补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09年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学分审核补审时间为2010年1月9日。

  二、审核办法

  1、参加2009年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个人《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与考核周期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证书及其他有效材料报所在区县或单位进行初审。

  2、由区县或单位将合格人员的信息录入到《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学分统计表》。

  3、由区县或者单位将《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学分统计表》、继续医学教育原始资料、个人学分登记册上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进行审核。

  4、学分审核合格者发放《2009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

  三、审核标准

  详见淄博市卫生局《做好2009年度有关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09]238号)文件。

  对于在考核期内未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学分分值不够)的卫生技术人员,可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网址www.wsrc.gov.cn)“继续医学教育补考”专栏(09年继续医学教育补考专栏、08年继续医学教育补考专栏),选择培训课程,从网上进行学习,并下载试题手工答题后,办理补考手续,对答卷成绩合格者,授予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作为学分审核的依据。

  本次补审涉及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务晋升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准备审核材料,按时完成审核工作。

  联系人:杨志国 侯媛媛 刘俊玲

  联系电话:2770858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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