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各卫生学校:
现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资格全省统一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凡接受全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资格培训,修满规定学分者,可报名考试。请报考者于2004年3月29日至4月9日向所在培训学校报名。报名期限内,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缴纳考试费,办理准考证。
各培训学校应按时设置报名点,指定专人负责考生报名的资格认定。请各校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填写《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并用Excel格式制成电子版(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县登记),于2004年4月15日前送至江苏省卫生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苏州市书院巷20号,以下简称“省教研室”)。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定于2004年5月16日(星期日),分2场进行。
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基础医学概论和社区常见疾病的诊断与处理。
下午13:30—15:30,考试科目为社区卫生常用技术、中医学基础、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考试全部采用单项选择题(A型单选题)。
三、考试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全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收费的有关规定,考试按每生100元收取考试费。考试费由各培训学校代收。报名结束后,请各卫生学校于2004年4月30日前将考试费总额的25%汇至省教研室,帐号:苏州卫生学校,1102021009000237895,苏州工行留园支行。
四、考务工作
我厅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试命题和组卷。委托省教研室负责试卷的印制、封装、分发及阅卷工作。
各市的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各有关卫生学校具体承办。考场应设置在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的场所。有条件的市,应将考场集中设置在市区。各考区应成立考务组,全面负责考务工作,各考点设主考官1人。每个考场安排考生不超过30人,单人单桌(按准考证号排序),选派2人监考(男、女各1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考点应在考前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和掌握考试程序及监考人员工作备忘录、监考人员守则、考生守则。
各卫生学校委派2名领卷人员,于2004年5月13日下午持介绍信至省教研室报到,5月14日上午领卷。各地应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运输、保管、分发和送阅工作,并明确责任,严格办理交接查验手续。送阅时间为2004年5月17日,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防试卷泄密、丢失。
各市要切实加强考场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及其它违纪事件发生。考试作弊按零分处理,不再补考。监考人员必须认真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详细填写考场情况表,准确记录应到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员情况、考场纪律以及违纪情况等。
2004年5月16日考试过程中,省教研室安排专人值班,如因试卷印刷质量问题,可电话查询,联系人:钱老师、杨老师,值班电话:0512-65290196.
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补考资格的考生,我厅将于6月6日组织全省补考。
经考试合格者,发给省卫生厅统一印制验印的《江苏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资格培训合格证》,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凭证。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资格考试人数多、涉及面广,各市卫生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卫生学校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进一步强化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责任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省统考工作的顺利完成。如有不详事宜,请及时与我厅科教处联系。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