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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乡村医生考核内容及方法

2005-07-26 15:3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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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乡村医生考核内容

  (一)医德医风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非法行医行为;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

  3、关心病人,保护患者的隐私;

  4、做好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防范,无医疗事故发生;

  5、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满意度≥80%,无病人投诉。

  (二)组织管理

  1、有村卫生所(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卫生所(室)各种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

  3、各种执业证照齐全,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亮

  照行医,村卫生室标识规范、清晰;

  4、有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聘用合同和预防保健工作目标管 理责任书;

  5、定期参加乡村医生例会及要求参加其它会议和学习培训,

  有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每2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培训,有培训证书(或证明);

  6、卫生所环境清洁。

  (三)医疗服务

  1、能承担执业区域内村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治和社区康复服务;

  2、严格执行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制度,有转诊记录;病情紧急不能转诊的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3、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管理制度,有使用规范的登记本并做好记录;

  4、不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5、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展静脉输液、计生手术、助产技术服务及性病、结核病艾滋病治疗;

  6、无抢救条件不使用青霉素针剂;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不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按要求集中处置;

  8、使用统一的医疗文书,且书写规范;

  9、掌握本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情况,建立有慢性病病人健康档案;

  10、执行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收费价格标准并上墙。

  (四)疾病控制

  1、按照规定做好传染病的登记,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疫情处理和个案调查;

  2、做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巡查和救治工作,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立即向村委会、卫生院和防疫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3、掌握本村当年人口死亡情况,及时登记;

  4、协助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5、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6、按职责、任务要求做好辖区村民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

  7、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妇幼卫生

  1、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孕产妇访视、转诊工作,重点做好高危孕产妇的保健工作;

  2、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数、已婚育龄妇女数,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孕产妇死亡监测;

  3、掌握本村新生儿出生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资料登记齐全,按要求定期向卫生院报告,协助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

  4、协助卫生院做好儿童健康体检工作;

  5、按要求及时完成妇幼保健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健康教育

  1、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标语及宣传窗(墙),每季度出版一期健康宣传板报;

  2、坚持定期向村民宣传传染病及其它常见疾病防治知识,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康复指导;

  3、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咨询。

  (七)药品管理

  1、药品必须从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或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有进货票据;

  2、药品品种符合《重庆市村卫生室基本用药目录》规定;

  3、无假劣药品及过期、淘汰、变质药品;

  4、药品使用要有正规统一处方,且书写规范;

  5、药品目录及价格必须上墙。

  二、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一)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医生考核内容统一制定乡村医生考核评分表,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2年组织一次复核,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检。

  (二)乡镇卫生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医疗、防疫及妇幼人员为成员的乡村医生考核小组。按照乡村医生考核评分表的内容对乡村医生采取随机抽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年底前上报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乡村医生聘用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执业,考核不合格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应在6个月之内申请再次复核。逾期未提出再次复核申请的和经再次复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由原注册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四)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的考评复核应当客观、公正,在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委会、村卫生所(室)、村民和乡村医生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对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的检查和村民的投诉、意见反馈等进行汇总、分析,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应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

  (五)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由乡镇卫生院以书面形式在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公示牌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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