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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0-04-07 16:5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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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2010年我部将在全国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为做好各项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对兽医从业人员的一种准入考试,目的是评价兽医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都做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律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兽医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要求,是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考试一样,是由国家依法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兽医方面的考试。2009年我部组织在吉林、河南、广西、重庆、宁夏等5省(区、市)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试点取得圆满成功。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第一次全国性大规模考试,是全国兽医系统面临的一项全新工作。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社会关注高,保密要求严,责任非常重。各地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充分认识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安全高效地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二、扎实做好执业兽医资格各项考试工作

  (一)抓紧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增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计划性,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明确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地要按照农业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我部兽医局备案。实施方案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任务要明确,时间要具体,安排要合理,力求做到每个工作环节细致入微。

  (二)建立完善考试工作规章制度。为确保考试工作有章可循,农业部先后制定了《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145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174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命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221号)。2010年将修订出台《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等考试管理规范性文件。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制定各项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切实做到依法治考。

  (三)认真做好考试保密和考场管理。保密工作是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关键。各地要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保密法》和我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考务工作人员保密法律法规教育,落实保密责任,完善保密设施,狠抓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要严格执行《执业兽医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考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严肃考场纪律和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依法处理。

  (四)切实做好考试工作宣传。一是制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方案。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方案》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60问》,部署考试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不同时期的特点,制定《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考前要重点加强执业兽医有关政策法律、报名要求等方面的宣传;考试期间要加强考试纪律等方面的宣传;考试结束后要加强考试成效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宣传,通过不同时期持续不断的宣传,扩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报刊、宣传册、会议等形式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针对全社会、在校大学生、动物诊疗机构和养殖场从业人员等不同的社会群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为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农业部成立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设立了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设立了执业兽医事务处。各省(区、市)和地市要抓紧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区、考点办公室,积极协调机构编制部门,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考试工作,切实推进新型兽医队伍建设。请各地于4月15日前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我部兽医局备案。医学 教育 网搜集整理

  (二)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的环节很多,需要大量的人员参与。为规范考试工作,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各地要按照农业部要求,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各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加强沟通协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涉及到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公共卫生和电力保障等多方面问题,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考区、考点领导小组和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要有公安、保密、纪检监察、卫生、工业与信息化和电力等部门的同志参加,切实做好考试过程中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医疗救治和电力供应等工作。要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创新沟通方式,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地抓紧明确一位处级干部作为考试工作联系人,并于4月15日前将联系方式一同报我部兽医局。

  (四)严格执行考试经费工作预算。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文件要求,抓紧与价格、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核定考试费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工作务必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切实把考试费管好、用好。

  请各地及时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情况、建议和存在问题报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翁崇鹏

  电 话:010-59192060

  传 真:010-59191691

  附件: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二〇一〇年二月

  附件: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2010年全国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现将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一、部署发动阶段

  (一)制定方案

  工作任务:农业部制定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各省(市、区)根据农业部要求,制定本地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区、考点办公室,以及本地区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时间安排:2010年4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二)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农业部和各省(市、区)分别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各项考试工作。

  时间安排:2010年3-4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三)宣传发动

  工作任务: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

  时间安排:2010年3-7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二、基础建设阶段

  (一)编写和发布考试大纲

  工作任务:组织编写完成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和应试指南。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考试大纲。

  时间安排:2010年4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兽医局

  (二)办理收费许可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许可,设立财政专户。各省(市、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立项批复,向省财政、物价部门申请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

  时间安排: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三)完善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任务:完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违纪违规处理、考试保密、应急预案等管理办法。制定考试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时间安排:2010年6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工作任务:健全完善考务信息平台建设所需硬件设备;开发执业兽医考试网络报名、网上成绩查询和网络考务管理的应用操作系统以及阅卷评分、统计分析软件;组织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用操作系统安全测试和试运行。完成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络安全等级认定和备案。

  时间安排: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命题、组卷

  工作任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和组卷,提交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

  时间安排:2010年4-8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考区、考点和报名点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5-9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阶段

  (一)发布公告

  工作任务: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前3个月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

  时间安排:2010年5月初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

  (二)组织报名

  工作任务:考生在网上报名。各考区、考点和报名点按农业部制定的考务工作规则,确认报名信息,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将考生信息汇总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报名费。维护报名网络,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时间安排:2010年6-7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安排考场

  各省(市、区)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0年7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四)发放准考证

  工作任务:考区打印准考证,将准考证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五)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巡视员、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六)运送试卷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刷试卷、分装试卷,将试卷下发到考区。考区接收试卷,下发到考点。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七)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八)回送答卷和答题卡

  工作任务:考区负责收集本省(市、区)考生答题卡回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销毁试卷和备用卷,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九)阅卷评分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阅卷(卡)评分,汇总分析数据,并将考试结果上报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0年11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公布合格成绩标准

  工作任务: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提出考试合格成绩建议,提交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后发出公告。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考试成绩单位发送各考区,考区发送各考点,考点发送到考生。开通网上成绩查询。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十一)打印发放资格证书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考试合格人员,生成证书号,打印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发放到各考区,证书信息同时网上发布,并开通网上查伪服务。考区负责将证书发到考点,考点负责将证书发给考生。

  时间安排:2011年1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四、总结评估阶段

  (一)考试评估

  工作任务:组织专家对考试成绩、试题类型和难易程度等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1年1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年度总结

  工作任务:各省(市、区)对照试点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对考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总结报农业部兽医局。农业部兽医局组织召开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时间安排:2011年3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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