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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展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通知公告

2017-02-09 18:0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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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展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通知已经公布,培训合格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为2年,报到时间2017年2月14日,感兴趣的可以参加报名。

各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精神,完成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任务,经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决定委托山西省医学会开展我省中医学专业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及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中医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各市应优先选派我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目标

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中医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断、治疗、预防和随访工作,能够熟练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基层卫生服务,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居民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医疗服务,从事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合格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

三、培训报到时间和方式

(一)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定于2017年2月14日

(二)培训年限

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为2年(共104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长培训时间,但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培训方式

1.培训主要以提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由具有带教资格的中医临床培养基地教师、基层实践基地教师(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全科医学理论教师共同组成的师资团队承担带教任务,培训全程实行导师制。

2.培训须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基地进行,培养基地由临床培养基地(三级中医医院为主)、基层实践基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共同组成。

3.培训过程要注重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的实际效果。在带教师资的指导下,临床轮转阶段加强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的中西医诊疗技能;基层实践阶段突出将中医临床各科所学理论课程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整合和应用。

4.中医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及全科医生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培养采取集中授课、讲座和见习等形式进行。理论培训的内容除安排一定学时集中授课外,其它内容均分散安排在临床培训、基层实践阶段穿插进行,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融合。

5.时间安排。临床培训82周,安排在认定的临床培养基地进行;基层实践16周,安排在认定的基层实践基地进行;理论和综合素质课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理论授课2周,临床、基层实践和人文等综合素质课程穿插在临床培训、基层实践过程中进行;综合考试考核与结业1周,机动3周(基地可结合本地特点自行安排,如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强化训练或由学员自选科室学习等)。

四、培训内容和考核要求

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学会负责培训管理及考核工作。具体实施和要求详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

六、培训合格证书颁发

完成全程培训,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并且通过执业助理中医师资格考试者,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可颁发统一制式的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招录学员

单位委派人员应当与单位签订《山西省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协议书》,约定培训期满后回单位服务年限。为更好的掌握学员报到情况,规范各基地对学员学籍的管理,请各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培训基地,将2016年度《山西省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及报到学员实到和未到的详细信息(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月22日前确定后报山西省医学会,医学会将对培训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后,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盖章。各基地对通过审核人员即发录取通知书,各培训对象持录取通知书前往各培训基地报到。

(二)培训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要求,规范培训招收、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过程管理、培训考核等各个环节,加强师资和培训基地建设,确保培训质量。

(三)经费保障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财社〔2016〕55号)要求,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对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予以支持,重点用于保障学员培训期间的待遇。各相关市及培训基地要加大财政投入。

(四)政策保障

培训期间,学员可在带教师资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执业注册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执行。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并取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执业地点限定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为中医全科专业。

支持培训基地与山西中医学院探索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与成人本科教育相互衔接,符合条件的可获得成人本科学历。

联系人: 张锐 谭璐

联系电话:0351-4639158

电子邮件:gp463915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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