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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

2015-03-02 12:02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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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整理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项目举办单位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须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相关规定,按照项目内容编写教材、组织培训等,保证项目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项目举办单位应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授予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颁发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及学分证书。

(三)项目举办后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报表”,同教材、学员名单、总结和试题等材料经上级主管职能部门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四)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应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和熟悉国家有关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和学分授予的管理规定,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职责,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举办水平,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五)各省(区、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有关委属单位及学术团体等单位须加强对项目举办单位的管理和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项目数不低于举办项目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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