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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烧伤科医师分会委员

2016-01-28 16:18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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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烧伤科医师分会委员:

中国医师协会烧伤科医师分会的领导机构是烧伤科医师分会委员会。负责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烧伤科医师分会工作,代表地方会员参加全国烧伤科医师分会选举,产生全国烧伤科医师分会领导机构,接受全国烧伤科医师分会的领导,协调全国范围内开展本专业医师医学教育、业务培训、资格认证、维护医生权利等业务活动。

委员在各自所在的省、市、自治区选举产生烧伤科医师分会地方协会,委员有义务和责任参加全国烧伤科医师分会的年会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烧伤科医师分会委员委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烧伤科医师分会会员资格;从事烧伤专业临床医疗、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本人自愿成为协会委员并提出书面申请;经烧伤科医师分会资格委员会审查合格。委员会应年轻化,并引入工作考核概念。首届常委由筹备专家医学|教育网整理、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商议产生。

资深会员与荣誉会员:在全国烧伤界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年龄超过58岁者为资深委员;符合上述条件,年龄超过65岁者为荣誉委员。

烧伤科医师分会委员席位单位:所在医院科室符合分会委员条件,而科室主要负责人(或专科医院院长、业务副院长)不具备委员资格者,该科室(或医院)为委员会席位单位,科室主要负责(医院院长、业务副院长)有权参加烧伤科医师分会委员大会,但是不享有分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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