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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师资格证报名条件规定是什么?

2019-08-12 16:1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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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师资格证报名条件规定是什么?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相信大家看了下面这篇文章就会明白了。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毕业专业、试用期从事专业、报考类别应一致。

1.专业要求:

(1)西医专业、中医专业不能互相报考;

(2)西医专业中的临床、口腔、公卫类别不能互相报考;中医专业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不能互相报考,已取得助理资格证书的可继续报考执业资格;

(3)中医院校中的西医专业不能报考西医类别,能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除外。

2.类别要求:

(1)报考类别与试用期岗位类别必须一致;

(2)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使用第二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专业必须一致;

(3)五官专业可根据实际工作经历和岗位选择报考临床类别和口腔类别,但助理升执业时不能变更类别;

(4)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可以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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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关于“国家医师资格证报名条件规定是什么?”的问题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的文章随时关注医学教育网医师资格报名条件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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