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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医学会组织结构

2016-05-24 16:28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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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医学会组织结构:

综合部

配合党支部抓好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及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确保工作改革与发展稳步推进。组织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和联系,负责对外联系和宣传接待工作。拟定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进行人事、文秘、资料档案、资产管理,设备维修保管、后勤、安全保卫及车辆等日常工作。

财务部

负责根据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编制年度预算。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控制无预算支出。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保证年度预算的完成。按照国家财经的法律法规,及时准确进行财务的相关核算。明确经济责任,规范财务相应手续,保证财务工作顺利进行。接受国家财政物价的审计和上级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学术会务部

受市卫生局委托,对卫生系统学会、协会进行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召开组建会员代表大会和专业委员会,发展会员,鼓励和组织会员参加医学学术活动,向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服务。按照《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要求,负责与各市、县医疗卫生单位合作,开展面向基层、面向贫困地区的医疗科技扶持活动。根据国家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及国内外医学科技发展趋向,对学会个时期学术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提出咨询意见,审议和协调各专科分会制定的学术活动长远规划和年度规划。开发推广医学科学技术成果,调查研究开展学术活动方面的有关问题,向常务理事会提出报告或建议。

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依据国家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对会员、卫生科技人员的培训及人才培养工作;负责继续教育项目的督促落实和继续教育学分的管理工作。进行继续医学教育网络的管理,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使卫生专业人员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达到接受新技术新知识的目的。承担有关部门交办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积极搭建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继续医学教育交流平台,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需求医学|教育网整理,促进交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接受市、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司法部门的委托及医患双共同委托,组织专家组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工作要求和程序做好筹备、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全面工作。负责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对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补充;组织专家库成员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哈尔滨医药》编辑部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出版局的要求,按期出版《哈尔滨医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医学期刊,CJFD全文收录期刊,CAJCED统计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收录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1-8131,国内刊号CN23-1164/R)。负责《哈尔滨医药》刊物的组稿、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对各类来稿做好收稿、审稿、选稿、编辑加工。使《哈尔滨医药》成为服务于医学学术交流的主要窗口和阵地,成为医学资讯的发布载体,医学界进行学术交流、切磋先进医务经验和大学专本科生、硕博士生发表毕业论文的重要园地,为广大医务工作者职称评定提供专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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