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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药学会专委会换届改选的通知

2017-05-24 16:16

2017年广东省药学会专委会换届改选的通知由正保医学会议中心搜集整理,内容如下:

各专委会:

按照《广东省药学会章程》、《广东省药学会促进专业委员会发展方案》、《广东省药学会专业组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广东省药学会专委会换届改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选原则:在上述3项制度原则内进行;各专委会的换届改选工作由现届专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学会秘书处负责督促和协助实施。

二、改选要求:

1、各专委会换届改选,新委员人数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鼓励选拔推荐优秀中青年医药科技骨干加入专委会;55岁以下的委员比例应达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副主任委员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

2、凡不能坚持参加专委会活动,或已调离本专业工作领域,或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或本人不愿意继续连任的委员,均不再推选连任。

3、专委会主任委员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一般不超过2届,年龄(任职时)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并且原则上不能兼任其他省级学术组织专委会主任委员。

4、各专委会委员名额分配应注意该专业领域发展的需要,适当照顾区域分布。

三、新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新委员候选人的条件:(1)必须是广东省药学会会员;(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热心学会工作,积极参与学会和专委会组织的活动,出力献策;(4)能够联系和团结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活动,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5)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含60岁)以下。

2、推荐新委员的范围:现届委员、广东省各高校、科研单位、医药工商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单位和部门的医、药科技工作者。

四、具体实施:

1、各专委会于届满前2个月将换届改选申请、主任委员候选人简历(连任主任委员不必提交)和具体经办人详细联系方式提交学会秘书处,本会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予以批复,各专委会具体组织换届改选工作。

2、专委会负责对推荐的新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专委会必须于收到本会批复后3个月内召开委员(代表)大会,完成换届改选工作。

3、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秘书长(或秘书)由本会聘任、发给聘书。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2号

学会网址:

《今日药学》杂志投稿网址: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86326

电子信箱:gdsyxh45@126.com

联 系 人: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