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手机网
临床医学检验职称手机网

临床医学检验职称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med66_cdel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临床医学检验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临床医学检验基础参考资料—血液标本采集和检验

2016-03-30 14:13 医学教育网
|

标本应可通过检验申请单溯源到特定的个体,实验室不应接收或处理缺少适当标识的检验申请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1.如果标本标识不明确,或者标本不稳定(如脑脊液、活检标本等),不便重新采集的标本或属于紧急情况,实验室可先处理标本,但是不发送检验报告,直至申请检验医师或标本采集人员承担标本鉴别和接收的责任,或者提供适当的信息。

2.根据申请检验项目的特性以及实验室的相关规定,标本应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送检。急症或危重患者的标本要特别注明和标识。

3.根据标本采集手册的规定,标本应保持在一定的温度范围内,并含有规定的防腐剂,以确保标本的完整性。

4.所有接收的标本应当记录在登记本、工作表、计算机或其他类似系统中,并记录标本接收的日期和时间、接收人员等。

编辑推荐
考试辅导
题库软件
临床医学检验职称考试题库软件

题库软件:热卖中

题库设计紧扣考试大纲、考试教材、考试科目。符合卫生高级职称考试题型与考试科目,考试资料丰富,免费试用。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