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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通知

2016-02-20 14:2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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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6年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3月1日-3月23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1日

高级 8:30-10:00 综合专业知识

中、初级 8:30-10:00 综合知识

中、初级 10:30-12:00 专业知识

三、报考条件

重庆市凡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农业技术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一)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

1.高中及以下毕业,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工作满6年。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工作满5年。

3.高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工作满3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工作满1年。

5.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工作。

(二)农艺(畜牧、兽医)师

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满6年或从事相应工作满15年。

2.高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满5年或从事相应工作满10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满4年或从事相应工作满8年。

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工作满2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

1.高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工作满1年。

四、考试科目

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初级考试专业暂设置为种植、养殖两大类, 种植类包括:农学、园艺、蚕桑等专业;养殖类包括:畜牧、兽医等专业。

2016年起,养殖类各级别考试科目细分为畜牧和兽医2个专业管理,种植类各级别考试科目管理方式不变,请报考人员填报报考信息时注意区分。

五、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表。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表

六、报名程序和要求

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http://wsbm.cqhrss.gov.cn/zcbm/webregister/)。

㈠ 提交考试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自己报考的专业、级别和对应的报考条件,选择参加考试专业、科目、级别(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㈡ 照片审核。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21、86868811、86868815;报名过程中如有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的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㈢ 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进行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3月1日─3月25日) 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6日至21日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http://wsbm.cqhrss.gov.cn/zcbm/webregister/)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kszx.cqhrss.gov.cn/u/kszx/)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通知公告”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办理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七、考场设置

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八、教材征订

2016年新版复习资料根据专业划分调整为种植业卷、畜牧业卷和兽医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征订。征订请与市农委职改办余老师、汤老师联系,地点:北部新区黄山大道186号1501,电话:89133182、89133183.或关注微信号:snwzgb(联系人:袁老师,电话:89133187)。

九、其它要求事项

㈠ 从2015年起,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实行考试后我市不再进行农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㈡ 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应试科目。

㈢ 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有效期限为3年(从考试当年起计算)。

㈣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㈤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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