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宁夏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申请条件”的内容,宁夏地区的考生表示了很大的兴趣,医学教育网特意搜集了官方文件,整理如下:
根据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二章
第五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六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区内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七条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连续在本区内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普遍认可;
(三)至少由本区内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八条 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熟知被推荐者诊疗水平,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五年以上。推荐医师同时推荐的人员不超过四名。
第九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第十条 符合本细则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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