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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17-11-17 09:2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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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公布,医学教育网整理了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郑州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卫科教〔2014〕18 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等 7 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卫科教〔2015〕12 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等五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通知》(豫卫科教〔2016〕18 号)精神,现就2017 年全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老办法)结业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专业及方法

(一)考核对象。2014 年及以前参加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老办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住院医师;其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在培训基地完成培训的人员。

(二)考核专业。2014 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按培训内容分为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口腔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眼科学及皮肤性病科学 8 个专业参加结业考核;2014 年及以后参加培训的,按照新的培训科目、培训时间、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从 2014 年起,全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理论考试由原三级考试调整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组织,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出科考核一般安排在完成某专业科室轮转培训后进行,年度考核每年一次,由培训基地依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严格组织实施。结业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全省统一命题,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公共理论和临床专业理论,具体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发布的《2017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大纲(试行)》。理论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内容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采用三站测试的方式,第一站为接诊病人,第二站为辅助检查单判读(包括心电图、影像、检验),第三站为基本技能操作(心肺复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技能考核(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资格。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满 3 年、完成临床轮转且过程考核合格、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其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在培训基地完成 3 年以上培训的人员。

(二)初审和核查。所有拟参加结业考核人员本人提出申请,

经所在单位或培训基地对照国家新住培内容和标准,按照《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其培训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基地轮转计划、轮转手册、考核手册、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和过程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记录等,初审合格后汇总上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上报人员的培训资料进行详细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培训基地(医院)、轮转计划、轮转手册、考核手册、过程考核和执业医师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复查合格后报省卫生计生委核准。

(三)报名要求。所有报名人员原则上均应在省级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原省卫生厅豫卫教〔1997〕8 号文认定的 62 家基地)或者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4〕48 号)进行轮转培训至少 3 年,培训时间以正式参加工作和进入基地培训开始计算,实际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年(脱产学习、进修、读研等时间不得合并计算)。研究生毕业的不得以本科毕业时间计算培训时间;2014 年以后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 17 家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我委认定的 34家协同基地入职且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者,必须参加新规培,不得

参加本次结业考试;正在参加新办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名单为准),不得参加本次医学理论结业考试。

结业考核不接受个人报名,未在培训基地经过规范化培训的一律不得参加结业考核。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严格把关,我委将对报考名单进行抽检,一经发现上述人员报考,以弄虚作假论处。对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核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9 日(周六) 上午 9:30~11:30.技能考核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6-7 日。

四、报名办法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市、县区域内的集体报名,并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前将各种数据(见附件 1,3-4)录入完毕并用电子 表格(excel)形式发至wstkjc1513@126.com 电子信箱。在郑州市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纬五路与经三路交汇处西北角广汇国贸大厦西侧 20 米小白楼 2 楼 208 室)。联系人:张晓,15903693626.上报数据前请认真核对,数据一经上报不予修改。

五、考务安排

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内的考务工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负责驻郑省直单位的考务工作。报名及考务培训费暂按原标准执行。

(一)考点设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点设定、考

前准备、考场布置、技能考核考官的聘请与培训及考试所需物品、仪器准备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理论考试每个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只设 1 个考点。技能考核根据参加考试专业及考试人数,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原则上每省辖市(或直管县、市)不超过 2 天,考生较多的市可多设考点或

一个考点重复设站。

(二)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派专人于 2017年 12 月 8 日上午 9:30 到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河南省人民医院医学模拟中心)参加考务会并领取理论考试试卷。

(三)2017 年 12 月 11 日各地派专人将理论试卷密封送达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

(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设主考、副主考各 1 人,

全面负责本考点各项考务工作;每个考场设监考 2 人,由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负责维护考场纪律,为考生服务。考场安排应相对集中,不得过于分散,以不超过两处为宜。届时省卫生计生委将选派有关人员巡考。

(五)理论考试结束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

生委于 2018 年 1 月 6-7 日对理论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具体安排另发。

六、发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将参加 2017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结业考试及技能考核合格人员的基本情况,汇总为《河南省 2017 年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老办法)人员登记表》(附件 2),于 2018 年 1 月 20 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审核,整理后印发《2017 年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老办法)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核发《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卫科教〔2014〕18号),2014 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须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48 号)规定的培训科目、时间、内容和标准进行培训和过程管理,完成临床轮转、过程考核合格、通过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上报人员的培训资料进行认真核查。

(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 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等 7 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卫科教〔2015〕12 号)精神,2020 年将全部停止我省“老办法”培训及结业考试。为做好新老政策对接,自 2017 年起,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新录用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自愿参加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此后不再接受此类人员参加“老办法”培训及结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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