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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3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通知

2016-11-15 16:5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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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山西省2013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有关培训基地、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医学会:

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晋教研〔2016〕5号)要求,前期已委托省医学会组织专家对2013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年限减免进行了认定,现将2013级专硕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按照《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的通知》(晋卫办科教发〔2016〕25号)文件要求,以“社会人”身份自愿参加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招录的2013级专硕生,按照招录文件要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社会人身份享受在培期间相关待遇。

二、对于未参加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按照《关于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晋教研〔2016〕5号)要求参加减免年限认定的2013级专硕生(以下简称“2013级减免专硕生”),可自愿选择1个具有相同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请参加培训。

(一)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程序

1.网上填报志愿

2013级减免专硕生于11月1日至11月6日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zyy.wsglw.net)进行网上报名,学员只可填报1个志愿(多填者只按第一志愿录取),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份,直接报户籍所在地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向各培训基地报名。学员选择的培训专业应与其毕业专业相一致。培训专业一经填报,不予更改。网上填报志愿过程的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或向省医学会咨询。

2.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山西省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3级)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审核认定确认书》。

3.培训基地进行资格审查和招录

培训基地接受报名申请后,审查报名学员资格,直接根据其申请志愿招录,并组织临床能力测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接收基地对照其申请参加培训专业培养内容和标准,认定减免培训内容。各基地应于11月10日前向省医学会报送《2013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汇总表》。省卫生计生委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后确定各培训基地最终录取名单。由省医学会统筹安排培训基地对招录学员进行统一录取注册,建立学员的学籍档案。未经注册者,不得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培训基地应于11月20日前安排招录的2013级专硕生到基地报到,并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合同。

(二)2013级减免专硕生完成规定时间的培训后,应统一参加全省年度结业考核,不单独另设结业考核。

(三)2013级减免专硕生不占用国家计划名额,不享受国家及省级财政补助。培训基地可对2013级专硕生的执业资质、岗位胜任力及绩效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给予适当绩效补助。

(四)2013级减免专硕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参加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逾期不再按减免年限和内容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在招录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有关工作人员。

省医学会:张锐谭璐

联系电话(传真):0351-4639158

联系地址:太原市文源巷6号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赵伟张少然

联系电话:0351-3580263

网络技术支持:孙金连

联系电话:0351-8219921,13623454906,4008880052

附件:2013级减免专硕生拟录取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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