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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2015-08-16 16:5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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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于8月16日发布了张家界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地市级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张家界地区各族人民的医疗和保健任务。医院2014年被认定为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15年志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发布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按招生对象来源分为:

1、单位人2015年进入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尚未获得执业医师证)。

2、2010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2010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社会人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1.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勤奋好学,身心健康。

3.志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招生计划及培训模式培训模式:

院内全日制培训,培训周期:3年(2015年9月-2018年8月)。专业型硕士、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须有临床实践培训经历证明,并经临床业务能力测评后,可适当减免培训时间,但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对于专业型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培训专业方向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科学型研究生不予减免年限。

招生计划如下:

培训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分配计划数

0100

内科

10

0300

急诊科

2

0700

全科

15

0900

外科

7

1000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2

1100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1

1700

眼科

2

1900

麻醉科

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3日上午9点起至8月23日中午12:00时止,报名者可登陆湖南省卫生科教信息服务平台网站(以下简称科教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在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科教科办公室,现场确认时间:8月24——25日。

(二)报名程序和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

(三)有关事项。

1.报考学员可自主选择填报3个培训志愿。单位委托培养人员填报培训专业应是在原单位从事的专业。

2.报考学员应如实填写网报信息,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请报考学员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3.报考学员在住培管理平台上填写完报名表,点击提交后,请登录报名状态栏查看,如显示已报名,则报名成功。

(四)确认方式

报考学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的基地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报后打印),一式二份。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人需户口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5)具有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其学习专业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6)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对于报名学员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培训经历不予认可。

(7)单位人报名学员,如申请减免培训年限,应提供在委派单位以住院医师身份从事临床实践经历的证明材料,包括轮转科室、轮转时间、在各科室轮转期间培训学习的病种、病例、技能操作等名称和数量,并应有相应科室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3.照片2张(2寸蓝底彩色免冠近照),照片后标明姓名。

4.报考学员需随时关注科教服务平台中的报名状态栏,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以及相关状态。

四、招录考试及录取医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招录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录取工作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为原则,被录取的学员于2015年9月15日前完成报到手续。

五、录取程序及人事关系

被预录取人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合同(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学员培训期间待遇:按照《湖南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湘卫科教发〔2014〕5号)文件要求执行。

3、培训期间,我院代为学员办理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等手续;

4、完成培训学业并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联系方式:

宋超群 15174442618联系地址: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科教科(0744——821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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