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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通知

2017-09-13 09:1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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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做好2017年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保证招生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17年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全省招生,招生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调配

省中医药管理局结合中医类专业毕业生数量、中医医疗机构需求、培训基地容量等因素,统筹下达2017年度招生计划。省局根据基地属性和招生情况可进行调配。

(二)公开公平

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定省毕业后中医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中教办”)采取适宜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通知。各培训基地须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双向选择

1.面向社会招生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社会人”)自愿报名,按照培训基地规定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培训基地择优录取并签订培训协议。

2.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单位人”),由属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安排或委派单位自行与培训基地协商,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培训学员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

二、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7〕188号)要求,2017年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为577人(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各基地应根据本地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规培。2017年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统一安排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卫科教函〔2014〕434号)进行,即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泸州市中医医院和内江市中医医院共5家基地。其余8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作为协同单位进行招收培养,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

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培基地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要求,抓紧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的招录、培养工作。

三、招生对象

2017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5+3”规范化培训招生为主。

(一)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不包括民族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所有2017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纳入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四、报名、审核与录取

(一)学员报名

学员登陆招生网站注册,选择培训基地并填报志愿,截止日期为9月21日。

(二)招生录取

培训基地于9月26日前,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招生考试,招生考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形式;确认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适宜形式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省级招录平台发放录取通知(也可同时采取书面或其他有效方式),拟录取对象于接到通知后1周内进行录取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取消本次录取资格。

培训对象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报到时间不得晚于10月10日,进入基地培训时间不得晚于10月10日。逾期未获准假而不报到者,取消本年度培训资格。

(三)补录调剂

招收录取结束后,省毕中教办根据全省录取情况,于9月30日前完成调剂工作,调剂学员于10月9日前登陆网站完成录取确认,进入基地培训时间不得晚于10月10日。

五、学籍注册

10月10日前,省毕中教办完成统一注册,建立学员的学籍档案。未注册者,不得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

六、违纪处理

(一)在培训招收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员、无故不报到的人员、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人员,由培训基地报省毕中教办,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对在招生培训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的培训基地,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招生直至取消基地资格的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2017年起,“四大片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100%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除“四大片区”外,全省内地乡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100%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应主动组织和协调培训基地,完成本地区的送培任务。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此指标纳入对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二)凡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派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只能注册中医全科专业。

(三)2017年新招收的中医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不占省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四)根据《关于公布2017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中医)规培录取名单的函》要求,2017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中医)毕业生需进行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按照文件要求到指定基地参加规培,并占用该基地相应招生计划。

(五)培训基地按照《中医住院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规定,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联系人及电话

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陈莹  孙博强

联系电话:028-86522897;

省毕业后中医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张冬梅,联系电话:028-86203241

程  慧,联系电话:028-87783671

附件:2017年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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