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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常见问题及问答

2018-09-05 17:1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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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常见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信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了以下内容,请参考:

1. 目前我国开展住培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文件是什么?

答:2013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是目前国内各地开展住培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住培工作管理者、住培带教老师及住院医师应熟悉掌握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及精神内涵。

2. 我国住培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进程是什么?

答:根据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文件规定:“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遵循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策,健全体系,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我国医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牵头、多方参与,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机制。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稳妥推进、逐步完善,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坚持统一标准、突出实践、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医师队伍执业素质和实际诊疗能力。

(三)工作进程。到2015年,各省(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 目前我省住培工作的工作进程是什么?

答:2014年起,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015年起,成都市所辖乡镇医疗和计生机构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017年起,除“四大片区”外,全省内地乡镇医疗和计生机构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020年起,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 参加我省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川卫办发〔2018〕32号文件《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

“2018年及之前已取得临床、口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要求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其余均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2018年“5+3”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学历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通过全国统一招收考试录取、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3.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2018年“3+2”助理全科医师培训招收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且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5. 2018年我省住培招生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川卫办发〔2018〕32号文件《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2018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面向全国招收,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调配

省卫生计生委综合考虑医学院校毕业生数量、医疗卫生机构需求、培训基地容量等因素,下达2018年度各市州招收计划(附表1)和各培训基地招收计划(附表2、3)。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省卫生计生委可在剩余计划内对未被录取的申请人进行调剂。

(二)公开公平

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省卫生计生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采取适宜方式向全社会公布招收简章。各培训基地须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收计划、报名条件、招收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双向选择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自愿报名,按照培训基地规定提交有关报名材料,须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择优录取。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属地市(州)卫生计生委统筹安排或委派单位自行与培训基地协商,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培训学员三方须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6. 2018年我省住培招生总计划是多少?

答:2018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招收计划为4140人。

7. 2018年我省住培招生截止时间是多久?

答:2018年我省住培招生截止时间是8月20日。

8. 参加四川省住培须通过什么途径报名?

答:学员登录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http://zyyspx.scyx.org.cn:8088/)进行报名,报名后在各大培训基地官方网站查看各基地具体的招生流程和招生计划。

9. 参加四川省住培报名可报几个志愿?

答:参加四川省住培报名填报志愿时最多可填报三个培训基地,每个培训基地限报三个培训专业。报考对象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10. 医院招录学员的流程?

答:填报招生计划——学员资格审查——发送面试通知书——发送录取通知书——注册学籍。

11. 什么情况下学员不能填报志愿?

答:基地的招生计划未通过、招录时间截止、进入调剂期或医院招录人数已满的情况。

12. 服从调剂是指什么?

答:选择院内调剂指在志愿医院内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省内调剂是指在四川省内各培训基地之间进行调剂。

13. 培训对象最晚报到时间是多久?

答:培训对象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报到入训时间不得晚于8月20日。对录取后未经培训基地同意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取消本年度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4. 基地录取学员后应该做什么?

答:培训基地确认拟录取名单,并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适宜形式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培训基地根据公示结果向拟录取对象发放录取通知。拟录取对象接到通知后1周内进行录取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取消该次录取资格。

15. 补录调剂是针对哪些报名对象?

答:补录调剂是针对招收录取结束后,未被任何培训基地录取且在系统内勾选“服从省内调剂”的报名对象。

16. 补录调剂的规则是什么?

答:补录调剂优先满足紧缺专业。培训基地可对被调剂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17. 补录调剂的流程是什么?

答:省毕教办开启调剂——进行学员调剂——医院资格审核——发送面试通知书——发送录取通知书。

18. 补录调剂的学员最晚报到时间是多久?

答:调剂学员报到入训时间不得晚于9月1日。

19. 怎样才算是四川省住培注册成功的学员?

答:培训基地汇总招收学员信息,将录取且已报到的学员名单报省毕教办进行学籍注册,省毕教办进行备案,备案成功的学员是注册成功的学员。

20. 学员在什么情况下会收到“注册学员信息确认书”?

答:在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中填报过志愿且被录取的学员会在系统中收到“注册学员信息确认书”。

21. 学员在填写“注册学员信息确认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学员在填写“注册学员信息确认书”时应确认个人的注册专业、培训基地、身份证号、身份类型和学历等重要的注册信息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符合规定的头像照片。如果学员在收到确认书后的7天内未填写确认书,那么系统会默认学员信息无误,自动确认提交至基地,出现的注册信息错误问题由学员自行承担。

22. 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学员可以减免吗?

答: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可减免。根据川卫发〔2016〕92号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对其进行临床工作能力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23. 在四川省住培系统中退培过的学员符合2018年招生报名条件可通过什么方式注册?

答:由2018年录取此学员的培训基地在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中通过再注册方式进行学籍注册。

24. 注册成功后还可以修改注册专业吗?

答:学员在注册成功后不能修改注册信息。

25. 注册成功后可以申请转专业基地吗?

答:学员只能在其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专业基地,整个培训期间仅可变更一次。学员变更培训专业,自备案之日起,重新计算培训时间,原专业培训时间清零,超出原培训周期应结业时间的视为延期培训处理。

26. 转专业基地的系统流程是什么?

答:变更程序:学员提交变更申请—原专业基地和拟接收的专业基地同意—培训基地备案—省毕教办审核批准。

27. 转专业基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提交以下资料备案:学员转专业基地申请书;培训基地出具的学员转基地同意函;外单位送培学员还需提供委派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28. 学员注册成功后可以申请转培训基地吗?

答:学员注册成功后可以申请转培训基地,整个培训期间仅可变更一次。经省毕教办审核同意后,其在原培训基地已完成的时间可计入培训总时间,由接收培训基地安排轮转计划。

29. 转培训基地的系统流程是什么?

答:变更程序:学员提交变更申请—原培训基地同意转出,并出具学员已完成培训量的相

关证明—拟接收的培训基地同意接收—省毕教办审核批准。

30. 转培训基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提交以下资料:学员在系统中提交转培训基地申请并上传转培训基地申请书;原培训基地审核并上传学员转出同意函、学员已完成轮转专业、培训量和考核成绩证明;拟接收的培训基地审核并出具接收同意函;外单位委培学员还需提供委派单位出具的同意函;省外转入的学员,还需提供学员转出培训基地所在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其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文件(复印件)和学员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省外转入学员经省毕教办审核同意后,只能在每年度新招收学员统一注册时间注册学籍并计算培训时间;省内转出省外的学员,培训基地只需提供学员转培训基地申请书和学员转出同意函至省毕教办审核。

31. 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待遇是怎样的?

答:根据四川省卫计委〔2017〕104号文件内容规定:“

一、 保障培训对象最低收入

2017学年起,不论培训对象是否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培训基地必须保证单位委派和面向社会招收的一年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 (以下简称“培训对象” )最低现金性年收入(不含住房补贴、 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等)达到以下标准。

1.培训基地必须将中央财政补助中的80%(按目前补助标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每人每年2. 4万元,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为每人每年1. 6万元)发放给所有培训对象。 中央财政补助中的 20%用于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 无中央财政补助的培训基地, 按照此标准, 由培训基地补足差额。

2. 培训基地必须于每培训学年年末前将省财政补助下达至培训基地的经费一次性全额发放给所有培训对象。 具体补助金额视当年财政拨款确定。

3. 除中央财政补助和省财政补助外,培训基地还应向社会化培训对象和定向医学生(本科)参加全科(含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发放绩效补助。 培训基地发放的绩效补助经费可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考核标准由培训基地自行制定并予以公布。其中,对考核合格的参加全科(含中医全科)、儿科(含儿外科)、精神科、妇产科紧缺专业(紧缺专业的判定以当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单独下达招收任务计划发布的通知为准 )规范化培训的社会化培训对象每月发放标准不低于1800元, 对考核合格的参加其他专业规范化培训的社会化培训对象(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每月发放标准不低于1500元。 对考核合格的定向医学生(本科)参加全科(含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每月发放标准不低于500元。在此基础上, 二、 三年级各学历层次培训对象绩效补助应高于一年级标准。 培训基地要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和本基地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培训对象收入水平。培训对象应承担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及应由个人负担的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 具有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身份(即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 )的培训对象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培训基地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予补助激励, 具体标准由培训基地制定。

二、 保障培训对象基本福利待遇

1.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培训基地要多途径解决社会化培训对象社会保障,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培训基地应保证社会化培训对象和定向医学生(本科)参加全科(含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住宿条件。 具备住宿条件的培训基地, 应向培训对象提供住宿, 并不得向培训对象收取住宿费(水、电、气、物业费等除外)。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向培训对象发放住宿补贴, 住宿补贴不低于300元/月。

3.委培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 工资关系不变,委培培训对象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 由委派单位负责承担。 委培培训对象住宿安排由培训基地和委派单位协商解决。

三、执行时间

上述待遇保障标准从2 017学年起(即2015级第三学年、2016级第二学年、2017级第一学年)执行。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待遇保障的原有文件表述中与此通知不一致的, 以本通知为准。“

32. 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答:住院医师参加培训前需与基地医院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双方权力和义务。出现纠纷或其他问题,首先应依据双方所签订协议来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建议通过法律解决,支持双方依法维权。

33. 住院医师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印发了34个专业的培训内容和标准,规定了各相关专业的培训期间所应轮转的专业科室,以及在每个专业科室所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要求,是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本依据和指南。各住培带教、住院医师应熟悉周知,并严格落实。

34. 在读专业型研究生如何参加住院医师培训?

答:根据《川教函〔2015〕528号文件规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临床轮转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进行,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三级学科培养需求,可适当增加在本三级学科的轮转时间。”

35. 什么是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他们毕业后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吗?

答:为缓解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优质人才短缺问题,国家自2010年起,订单式为农村(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本科和专科层次医学人才,简称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同时,学生在校期间将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按照学生入学时签订的协议,约定到基层工作6年。本科层次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须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培训专业为全科专业,三年培训期计入6年服务期。

36. 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川卫发〔2016〕93号》文件内容规定:“

(一)在培训期间考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员,应向培训基地申请退出培训,由培训基地报省毕教办备案。该类人员进入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阶段后,须重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籍注册。若研究生培养专业与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的,其重新注册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由学位培养点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能力测试后确定;若研究生培养专业与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不同,则此前完成的培训内容不予认定,须重新培训。

(二)其余原因退出培训者,经所在培训基地上报并由省毕教办审查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本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7. 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系统流程是怎样的?

答:变更程序:如果是学员自行申请退培,需要学员上传退培申请书,培训基地审核并上传同意函;如果是基地强制退培,需要基地上传退培情况说明(或同意函)至省毕教办备案。

38. 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以下资料备案:学员退出培训申请书;具有相应学位授予资格的单

位出具的本年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培训基地出具的学员退出培训同意函(或情况说明);外单位送培学员还需提供其委派机构提供的同意学员退出培训函。“

39. 什么情况需要延期培训?

答:根据《川卫发〔2016〕93号》文件内容规定:“

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因各类原因未能在应结业当年5月底前完成规定的培训量者,学员应补齐培训量方能申请参加结业考核,超出时间计为延期培训时间,延期培训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2.已完成规定培训任务但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学员可按照《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参加补考;延期培训学员是否需要继续参加培训,按其所在培训基地相关规定执行。

40. 学员延期培训时间期限是多久?

答:学员延期培训时间不得超出三年,超出后需重新参加培训。“

41. 延期培训的系统流程是什么?

答:变更程序:如果是学员自行申请延期,需要学员上传延期申请书,培训基地审核并上传同意函;如果是基地强制延期,需要基地上传延期情况说明(或同意函)至省毕教办备案。

42. 延期培训需要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以下资料备案:学员上传延期培训申请书;培训基地上传学员延期培训同意函(或情况说明);外单位委培学员还需提供其委派机构提供的同意学员延期培训函。

43. 学员的身份类型有哪些?

答:学员按身份类型分为三类: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及我省医学院校当年招收的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的对象(以下简称“研究生衔接学员”)。其中,单位人学员分为本单位委派学员和外单位送培学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属于单位人学员,其委派机构为其定向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4. 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包括哪些?

答: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包括指导教师、教学管理师资和住院医师导师。

45. 指导教师、教学管理师资和住院医师导师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卫发〔2016〕93号)文件规定“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并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基地标准(试行)》和培训基地有关指导教师的其他规定;教学管理师资应在培训基地中从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住院医师导师从指导教师中选拔。”

46. 指导教师可同时带教的培训对象为多少?

答:每名指导教师同时带教的培训对象原则上不超过3名。

46. 带教师资在住培信息管理系统修改哪些信息属于核心信息变动?

答:带教老师修改科室、行政职称、技术职称、教学职称、教学职务等属于核心信息变动,需要医院审核。

47. 带教师资可在什么地方查询省级住培师资培训班合格证?

答:带教师资登录住培信息管理系统(http://zyyspx.scyx.org.cn:8088/)选择“带教师

资“登录入口——培训结业管理——培训情况查询,可查询档案和合格证。

48. 带教师资变更执业基地后,培训基地在系统中应怎样操作带教师资转基地流程?

答:培训基地登录住培信息管理系统(http://zyyspx.scyx.org.cn:8088/)选择“培训基地”登录入口——师资管理——执业基地变更(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转入基地)——执业基地变更审核(由转入基地审核并重新认定专业)。

49. 申请参加住培结业考试的条件是什么?

答: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培训过程考核合格。

50. 住培结业考核成绩怎么查询?

答:登录“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选择“培训学员”登录板块,输入自己的登录号码和登录密码(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学员个人设置,未修改密码学员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

51. 住培结业考核成绩复核包括哪些内容?怎么申请?

答:住培结业考核成绩符合仅限于临床实践能力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为分数加总有无错误,不对考官的评分进行复核,申请流程为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学员向培训基地提出复核申请,再由培训基地上报省毕教办,经省毕教办复核以后将复核结果通知到各培训基地。

52. 结业考核怎么考?

答:结业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专业理论考核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临床实践能力由全省统一考核,采取客观结构式临床考核(OSCE)的方式进行。

53. 每年结业考核时间是固定的吗?

答:不是。理论考核具体时间由国家确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时间由省毕教办根据理论考核时间确定。

54. 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可以报名当年结业考试吗?

答:如果上一年度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但证书尚未办理下来的,可提供考核成绩合格证明。

结业考核报名必备条件还包括完成培训任务,日常考核、轮转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

55. 结业考核理论或技能考核由一项合格者合格成绩有效期的时间是多久?

答:当年未通过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专业理论考试或其中任一项者,可申请参加未合格项补考。已合格成绩3年(含)内有效。3年(含)内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56. 目前是否还能申请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和国家中医药局人教司关于报送2018年度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名录的通知》要求,除国家公布名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专业基地)外,各地不得自行设置任何其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57. 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三级甲等医院、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他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

58. 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基地认定流程?

答:培训基地认定按照申报、形式审查、实地评审、结果公示、结果向国家报备、国家公布名录的步骤进行。

59. 培训基地对协同单位的管理有哪些?

答:根据《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协同单位管理要求,培训基地要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单位的管理,制定协同单位管理制度。协同单位接受培训基地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注册、统一培训计划、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考试考核。协同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培训质量。

(一)培训基地与协同单位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其中学员在协同单位完成培训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二)培训基地须对协同单位指导教师教学活动给予指导,提高指导老师的带教能力。

(三)培训基地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对协同单位培训学员的日常考核、轮转考核和年度考核进行管理。年度考核由培训基地统一组织实施。

(四)培训基地定期对协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培训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0. 我省如何对培训基地进行监督管理?

答:实行培训基地1年1次年度督导制度和3年1次动态管理评估制度。

61. 培训基地如何申请变更专业基地三年核定招收总容量?

答:培训基地在每年下半年向省毕教办申请变更专业基地三年核定招收容量并提交规定材料,省毕教办审核后给予变更。

62. 专业基地连续三年未招生如何处理?

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我省对除全科、儿科、儿外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等紧缺专业外(紧缺专业的判定以当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单独下达招收任务计划发布的通知为准),凡连续三年未招收学员的专业基地由省毕教办直接予以撤销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被撤销专业基地如需开展培训招收工作,可于次年起按程序重新申报。

63. 培训基地能否申请专业基地暂停招生?

答:能。从停招备案当年起,该专业基地不得新招收学员,该专业基地于在训学员培训周期结束后,由省毕教办直接予以撤销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64. 培训基地是否能申请撤销培训基地资格?如何申请?

答:能。培训基地有申请撤销培训基地资格的权利,培训基地应当在培训周期结束前1年向省毕教办提出撤销基地资格的申请。

65. 培训基地组织管理架构有哪些?

答:培训基地应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或毕业后医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要行政负责人为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培训实施和管理;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培训基地各项建设和管理工作;医院职能部门各负责其责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工作任务。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临床科室应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小组,学科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所辖亚专科及培训相关科室专家组成,配备专兼职培训管理人员。

66. 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答:其职责是:1.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文件精神,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配套政策和措施;2.协调、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申报创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满足本辖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求;3.负责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4.协助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培训基地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考核的考务工作;5.完成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67.培训基地经费来源及使用标准是什么?

答:采取政府投入、医院自筹、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政府投入经费按相应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建立转账管理;医院自筹资金除用于培训对象的工资、绩效、福利以及委托培训对象的生活补助、夜班补助外,可用于讲座、考核、教学模具购买,师资培训、师资教学补贴等开支。

68.培训基地专职管理部门人员应配置数是多少?

答:原则上按100名在训培训对象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

69.培训基地应建立哪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答:主要包括培训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基地管理、协同单位管理、学员管理等)、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保障制度(待遇、住宿、经费保障、人事档案、教学设施保障等)、指导教师管理考核制度、教学评估制度、专业基地考核制度、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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