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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

2016-03-22 16:0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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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总结了有关结核病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结核病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内科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设置:内科学考试专业设置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科学、结核病学、结核病学、内分泌学、血液病学、结核病学、传染病学、风湿与临床免疫学、职业病学共12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有关结核病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的内容,愿给朋友们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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