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手机网
护士资格手机网栏目

手机网二维码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med66_weisheng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护理理论 > 基础护理 > 正文

淋浴和盆浴注意事项

2013-01-23 15:53 医学教育网
|

(1)饭后须过1小时才能进行沐浴,以免影响消化。

(2)防止病人滑倒、受凉、晕厥、烫伤等意外情况发生。

(3)妊娠7个月以上的孕妇禁用盆浴,衰弱、创伤、患心脏病需卧床的病人,不宜淋浴和盆浴。

(4)传染病人进行沐浴,应根据病种、病情按隔离原则进行。

护考公众号

相关资讯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