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题库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微 信
正保医学教育网微信公众号

医学教育网微信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住院医师规范化 > 各地动态 > 湖北 > 正文

2023年鄂州市中心医院住培招生简章

2023-03-13 16:52 医学教育网
|

日前,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发布了2023年鄂州市中心医院住培招生简章,为方便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欢迎查看!

4月1日~4月23日

一、培训基地简介(略)

二、招录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2.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身体条件能够保障正常完成临床培训工作。

(二)申报专业要求

1.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口腔医学类专业。

2.本科专业已限定专业方向的本科毕业生(如检验医学、麻醉学、放射学、超声医学等),申报专业限定为原本科专业或全科医学科。

3.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全科医学科(单位在职人员委托培训除外)。

(三)特定类型人员补充要求

1.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岗人员,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单位派遣制,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考,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原则上限定申报所在市州的国家住培基地,所在市州没有国家基地或者没有相对应的住培专业的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由所在工作单位就近与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住培基地签订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后派遣;

2.参加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且被医学高等院校录取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不需网上报名,由各相关培训基地与高等院校协同管理。以“专硕研究生”类型录入并进行注册。

3.2023年应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录程序,按照就业协议所属地就近培训的原则,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培训基地。

(四)限制申报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已取得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高校读科学学位研究生;

3.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学员;

4.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检验医学技术(四年制)等不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身份类型说明

1.单位人学员:培训基地(鄂州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科统一招聘的医师。

2.委培单位人学员:其他医疗机构(含协同单位)人事招聘或在职,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3.社会人学员:尚未签订单位或已经离职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2023年招录计划

鄂州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3年公开招录计划

招录计划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学员注册及第一批次志愿填报(4月1日~4月23日)

申请参加2023年度住培的考生(含工作单位统一派遣的委培单位人)于4月1日0时~4月23日24时在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同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等报名相关资料供培训基地资格审核。“四证合一”学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需注册。

同时,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根据各住培基地招生简章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平台进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只能选择填报一个专业基地,其中委培单位人按照单位提供的基地和专业(专业必须与从事专业相符)填报。

(二)学员注册及第二批次志愿填报(6月12日~6月30日)

6月12日0时~6月21日24时,第一阶段未注册的考生可先完成网上注册再填报第二批次志愿,第一批次未录取的考生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招录对填报我院全科、精神科、麻醉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学员注册及第三批次志愿填报(7月1日~7月23日)

7月1日0时~7月5日24时,前两批次未注册的考生仍可先完成网上注册再填报第三批次志愿,第二批次未录取的考生可申报第三批次志愿。第三批次招录只对我院全科、精神科、麻醉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开放。

五、招录选拔程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招录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科教科统一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2.考核通知:科教科根据报考情况,组织安排院级招录考核,并在报名系统上向考生发布考核通知;

3.招录考核:科教科统一组织院级考试,包括理论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最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40%+面试成绩*20%,根据报考学员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线上发放预录取通知;

4.院内调剂:科教科根据各专业基地录取情况,组织第一志愿未 录取的考生进行院内专业调剂;

5.名单公示:科教科将每一批次录取考生名单在“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结束,培训基地将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录取。

(二)招录时间安排(分三批次招录)

鄂州市中心医院将按2023年湖北省住培招录工作统一安排, 分三批次进行招录。

第一批次招录:我院于4月24日~5月31日组织完成考生资格审核、面试、专业考试和录取等工作,确定第一批录取名单。6月11日24点前,培训基地完成录取学员名单的网络公示,并在平台上向学员进行录取反馈,合格学员将收到录取信息。

第二批次招录:我院于6月22日~6月25日组织完成第二批次考生资格审核、面试和专业考试,确定第二批录取名单。培训基地于6月25日24点前完成录取考生名单的网络公示,并在平台上向学员进行录取反馈,合格学员将收到录取信息。

第三批次招录:我院于7月6日~7月23日组织完成第三批次考生资格审核、面试和专业考试,确定第三批录取名单。7月23日24点前完成录取考生名单的网络公示,并在平台上向学员进行录取反馈,合格学员将收到录取信息。

六、培训期间待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住培学员到基地报到后,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与社会人学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其他类型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其中单位人和委培单位人的人事档案按人事关系由所在工作单位托管。培训基地为单位人、委培单位人和社会人学员,按以下标准发放培训补助:

1.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

录取时已取得执医证者,通过试用期6个月后,经医务部考核合格者,享有所轮转科室平均绩效的100%(单独值班)或50%(非单独值班);第二、三学年,对新取得执医证者,经医务部考核合格后,可享有所轮转科室平均绩效的100%(单独值班)或50%(非单独值班)。委培单位人学员的基本补助由派出单位承担,委培单位人学员根据委培单位发放的待遇(由委培单位出具学员工资+待遇发放财务证明),由培训基地进行差额补齐。

2.社会保险

培训基地按医院统一标准,为本单位人学员和社会人学员代扣代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大额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六项社会保险费;委培单位人学员的社会保险均由派出单位承担。

3.特殊补助

培训基地对以下紧缺专业的社会学员给予紧缺专业补助:全科医学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国家规定的紧缺专业住培学员6000元/年。该补助按年度进行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为感谢疫情期间贵州医务工作者对我院的援助,所有贵州医科大学和遵义医科大学毕业的住培学员的生活补助在上述基础上增加500元/月。

4.加班补助

培训基地对在培训科室参与值夜班的学员,按医院统一标准发放夜班费。

5.住宿补助

培训基地为社会人学员提供统一的免费宿舍。

6.就餐补助

培训基地为培训对象统一办理职工就餐卡,享受医院职工同等就餐补助360元/月。

7.年度评优

培训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住培学员,可参加住培年度评优,奖励标准500元/人。   

8.其他补助

培训基地统一为学员免费提供医院工作服(冬装、夏装各2件);鄂州市中心医院图书馆、继续教育等资源对住培生开放。

9.医院对住培期间表现优秀者优先录用。

七、退培规则说明

1.一旦正式招录成功后,住培学员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参加培训者,取消培训资格;

2.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3.对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等情节严重者(含更换工作单位,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恶意退培处理,退培后,国家住培信息平台内会记录退培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注册,再次参加住培后不再享受国家财政补助,需自费参加住培

八、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招录QQ群

申请参加我院住培的考生,请加入QQ群“鄂州市中心医院2023住培群”(群号:211038262)。申请加入时,需注明“填报专业+真实姓名”方能通过申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老师

办公电话:027-60660788

办公地址:鄂州市文星路9号,鄂州市中心医院体检楼5楼科教科办公室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鄂州市中心医院住培招生简章,想了解更多有关继续医学教育、考试培训等相关优质资讯还请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

编辑推荐
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