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孕产妇及儿童用药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中特别强调了几项重要原则,旨在保障这一特殊群体的用药安全与效果。首先,对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来说,应严格遵循“可不用药尽量不用”的原则,在确实需要药物治疗的情况下,则应当选择对胎儿或婴儿影响最小、安全性较高的药品,并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其次,儿童用药时需考虑其生理特点,如体重、年龄等因素,严格按照医嘱调整剂量和给药途径,避免成人药物直接用于儿童;此外,还强调了要加强对孕产妇及儿童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及其家属的安全意识;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使用规范,及时监测并报告不良反应情况。总之,在处理这类特殊人群的医疗问题时,安全性和有效性是首要考量因素,所有措施均应以保障母婴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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