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规则包含以下诸多要点。首先,处方需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保证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这确保了处方的严肃性和可追溯性。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要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患者年龄要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因为年龄和体重对于准确用药剂量的确定至关重要。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这能避免因名称不规范而导致用药错误。
药品剂量与数量要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这有助于患者准确用药。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这些处方书写规则的要点,对于保障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医师在书写处方时必须严格遵守。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要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患者年龄要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因为年龄和体重对于准确用药剂量的确定至关重要。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这能避免因名称不规范而导致用药错误。
药品剂量与数量要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这有助于患者准确用药。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这些处方书写规则的要点,对于保障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医师在书写处方时必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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