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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眼科专业高级资格评审能力、水平条件

2012-07-30 09:5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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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眼科专业高级资格评审能力、水平条件

眼科专业

(一)必备条件(省级医院、设区市级医院)

1、熟练掌握裂隙灯、生物显微镜、前房角镜、三面镜检查及正确分析各种视野计检查结果。

2、熟练掌握头颅、眼眶的影像诊断。

3、熟练掌握各种白内障摘除术。

4、熟练掌握各种斜视矫正术。

5、熟练掌握视网膜脱离手术。

6、熟练掌握抗青光眼手术。

7、熟练掌握泪囊鼻腔吻合术。

8、熟练掌握眼眶内容剜除术。

9、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医院:主任医师要求8条,副主任医师要求6条;设区市级医院:主任医师要求7条,副主任医师要求5条)

1、熟练掌握眼底血管萤光造影诊断技术。

2、熟练掌握眼科A、B超声诊断技术。

3、能正确分析眼电生理检查结果。

4、能掌握激光在眼科的应用。

5、熟练掌握角膜移植术(穿透性及板层)。

6、熟练掌握眼内人工晶体植入术。

7、熟练掌握玻璃体、视网膜手术。

8、熟练掌握保留眼球的眼眶深部肿瘤摘除术(开眶术)。

9、熟练掌握全眼睑再造术。

10、熟练掌握屈光性角膜成形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具有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能完成或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本专业较大较复杂的手术,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低,效果满意,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 具有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能完成本专业较大及复杂手术,医疗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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