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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传染病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评审条件

2012-08-13 09:2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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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传染病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评审条件

传染病专业(一)必备条件(省级医院、设区市级医院)

1、熟练掌握传染病疑难病的诊断治疗,如重型肝炎、出血热、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败血症等,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对传染病专业有很深的造诣,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进展动态并能应用于实践。

2、熟练掌握传染科的各种诊疗操作,如肝穿、胸穿、腰穿、小脑廷髓池穿刺等。

3、有培养和指导下级医师的能力,如进行较高水平的专业学术报告、带教诊疗技术操作等。

(二)选择条件(省级医院:主任医师要求5条,副主任医师要求4条;设区市级医院:主任医师要求4条,副主任医师要求3条)

1、熟练掌握肝穿、三腔二囊管抢救大出血等技术。

2、能应用胸片、CT片、B超、彩超对传染病进行诊断。

3、熟悉各型病毒性肝炎的实验室诊断原理及临床意义。

4、熟练掌握对呼吸衰竭病人的抢救措施。

5、熟练掌握肝性脑病、肾功能衰竭及DIC的抢救技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熟悉掌握传染病常用诊疗技术,从事病房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能承担二线值班并独立进行院内会诊。能解决下级医师在本专业范围内遇到的常见疑难问题。初诊、诊断符合率不低于95%,治愈率、有效率及抢救成功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的诊断符合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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