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员讨论(0)
相关资讯
- · 逐条对照!新版《医师法》内容有哪些修改变动?
- · 湖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实施办法发布:返聘老村医,落实待遇
- · 执业医师法的执业规则-2021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考点练习
- · 执业医师法的执业规则-2021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卫生法规知识点/试题
-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的执业规则”知识点练习题
-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试题测试“执业医师法的执业规则”
- · 执业医师法的执业规则、考核培训及法律程序-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笔试考试知识点
- · 临床执业助理笔试考点:执业医师法的考试注册(卫生法规科目)
- · 需要收回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情况有什么?
- · 临床助理医师“卫生法规”考试重点:执业医师法的考试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