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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煅法】
煅法起源甚早,从《五十二病方》中即有用“燔法”处理矿物药、动物药和少量植物药。《金匮玉函经》中提出:“有须烧炼、炮炙、生熟有定”。唐代人们承袭前人方法,根据当时情况,提出了“煅法”,历经宋、元、明、清,沿用至今。
采用煅法炮制时,药物须经高温300~700℃煅烧,改变其原有性状,使其变得疏松,有利于粉碎和煎剂,同时改变了药物的理化性质,减少或消除副作用,从而提高疗效。煅法适用于矿物类、动物骨骼类药、某些植物药。在煅烧中,注意让药物受热均匀,严格掌握煅至“存性”的质量要求,植物类药物要特别注意防止灰化,矿物类、动物骨骼、贝壳类药物均须煅至体松质脆的一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