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施教机构授予规定的学分,并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确认与登记盖章。
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形式实施必修、选修内容,并经考核合格的,由施教机构出具《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凭此证明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学分登记。并将登记过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收回。
执业药师参加必修内容、选修内容及自修内容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登记。

学员讨论(0)
相关资讯
- · 【浙江】关于做好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安徽】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公告
- · 【湖南张家界】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公告/合格人员名单
- · 【湖南邵阳】2024年度执业药师、出版、注册测绘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公告
- · 【湖南】2024年度执业药师、出版等考后资格审查公告/合格人员名单
- · 【安徽】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1日-7月2日
- · 【河南】2024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 【湖南株洲】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 · 【湖南岳阳】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 · 【湖南邵阳】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扫一扫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