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2021年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相关事项的通告正式发布了,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执业药师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无须交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因此,我省办理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也无须交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特此通告。
编辑推荐:

学员讨论(0)
相关资讯
- · 【广东】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 · 【考后审核】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后审核通知!
- · 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联系方式
- · 【广州】关于发放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 · 【福建】2025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通知!
- · 【广东珠海】关于发放2024年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和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 · 【广东韶关】关于领取2024年执业药师、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 · 【全国】2024年执业药师证书领取通知汇总!
- · 最新发布!某省市2024执业药师报名指南出炉!
- · 【广东】2024年广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通告














扫一扫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