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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2023-05-05 11:2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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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小编查询各省市药师协会官网,发现辽宁药师协会发布了《关于2023年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事关执业药师,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快来看看吧!

关于2023年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各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要求,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余为公需科目。现将2023年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形式

可任选以下其中一种学习方式

1.已经报名专业科目学习的执业药师,可登录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或关注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官方公众号参加学习,完成30学时的线上学习并考试合格,授予公需科目10学分。

2.辽宁省内认可在“学习强国”APP上的课程学习,登录“学习强国”APP,年度学习积分达到2000分的,授予公需科目10学分。

二、学习时间

2023年4月18日至12月31日。

三、收费情况

公需科目免费学习

四、学时登记

1.完成专业课及公需课全部学时的执业药师,可在学分查询里打印学分证明。

2.完成“学习强国”APP年度积分2000分的执业药师,需要截图2个页面:学习强国总积分页面(必须含姓名)、学习强国年度积分页面,并上传至网站。(后续上线)

五、注意事项

1.如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取消执业药师当年和以后2年的学习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选择“学习强国”APP方式学习的执业药师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并上传证明图片,逾期未完成者将无法取得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辽宁省药学会

2023年4月20日

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申请报名和学习流程

1.登录。在网上登录“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网站(http://)或在微信公众号上查找“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登录。

2.注册及信息确认。未在管理平台注册的学员,请先填报《辽宁省执(从)业药师基本情况调查表》完成注册,提交后即可登录;已在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的学员,进行个人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即可登录。登录初始密码为“1111”,登录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

3.选择课件。进入“登录”页面后,请点击“2023年继续教育报名”,选择学习课件,提交后学员不能自行变更所选课件。

4.缴纳学费。为减轻学员负担,网络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客服费用均由辽宁省药学会承担,学员仅需向施教机构缴纳教学成本费120元。

5.开通学习。施教机构收到学费后,为学员开通学习系统。

6.考核办法。每个网络教育课件均附带一套网上考试题,学员在完成课件学习后,经考试合格者,即获得该课件相应学分。获得专业课20学分和公需课10学分,即可完成当年继续教育课程学习。

7.学分证明打印。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合格人员,可在7个工作日后打印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2023年度学分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2023年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动态,尽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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