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大执业药师:
为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队伍能力建设,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陕药监发〔2024〕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在本省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在本省注册的执业药师。
二、学习时间
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7月31日。
三、学习形式及内容
(一)学习形式: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由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承担,依托“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学习平台”)开展网络培训。
(二)学习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按照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课程为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拓展》(4学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与高质量发展》(20学时)。
2.专业科目:
必修课:《2025年执业药师专业技能与应用(必修课)》(40学时);
选修课:《2025年执业药师专业技能与应用(选修课:药学类)》(26学时)、《2025年执业药师专业技能与应用(选修课:中药学类)》(26学时)。
学员根据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上所属专业选择必修课和相应的选修课学习;同时具备药学和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执业药师除了选择必修课外,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一门选修课学习。
(三)学时要求:执业药师应当自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次年起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全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6学时。
四、学习程序
(一)学习入ロ
通过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点击“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学员入口”,进入学习平台。
(二)登录学习
1.学习平台实行实名制登录。
(1)首次使用学习平台的学员需通过微信扫码进行注册,注册后点击“单位变更”,将学习平台上所属单位变更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单位编号:000360030)”,以便顺利推送专业课程。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学习平台,在“我的专技课程”中查看专业课程。
(2)2024年已在学习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无需重新注册,通过微信扫码登录后,点击“我的专技课程”查看2025年专业课程。
2.公需科目学习需在注册登录后点击“专技网络课程超市”,在2025年“公需课”中进行选课,然后在“我的专技课程”中学习所选课程。
(三)学习费用
公需科目按照《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发改价格函〔2024〕1093号)规定执行,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学习最高收费标准为3.2元/人·课时(均含考试及证书)”。学员选择公需课程后网上自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开始学习。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免费,学习平台推送课程,不向执业药师收取费用。
(四)学时证明
自2024年起,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由学习平台自动生成。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及结课后,在“我的成绩单”中选择相应年份,下载、打印成绩单。凡未通过学习平台认定的学时均视为无效。
五、其他事项
(一)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者顺延至以后年度。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未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经审核后方可补学完成2024年度规定学时。
(二)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陕药监发〔2024〕28号)执行。
(三)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应当为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供保障。执业药师要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水平。
(四)为确保学员顺利完成学习任务,请各单位和广大执业药师认真阅读《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指南》(附件1)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并关注“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官网(https://www.snifdc.org.cn)及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如遇到其他问题,请下载填写《问题反馈单》(附件3),发送至专项受理邮箱:yjy188108@vip.163.com。
咨询电话:029-62288188,029-62288371
附件:

- · 【安徽宣城】关于2025年执业药师(第一批)、注册城乡规划师、出版、注册测绘师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 · 【安徽马鞍山】关于领取马鞍山考区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 【安徽淮南】关于领取2025年度执业药师(第一批)资格考试纸质资格证书的通知
- · 【安徽蚌埠】关于领取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第一批)的通知
- · 【安徽淮北】关于发放2025年度第一批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 · 【四川泸州】关于202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 · 【福建】关于2025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 · 【安徽六安】关于领取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纸质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 配伍禁忌表的作用是什么?
- · 【辽宁铁岭】关于发放2025年度设备监理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等三项职业资格考试铁岭考区合格证书的通知






1.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指南
3.问题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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