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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2017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报名条件

2017-03-09 11:22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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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卫生计生委公布了2017年度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及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我委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伊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申报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指导老师应在伊春市内的医疗机构执业;

(2)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3)从事中医或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5)遵纪守法,恪守执业道德,信誉良好;

(6)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2.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关系人员资格审核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除审核表外);

(4)学历或学力证明复印件2份;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复印件2份;

(6)经指导老师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原件3份及复印件2份,只需提交复印件;

2.申报材料经指导老师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局)卫生计生局审核后,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备案留存。指导老师工作单位是市直属医院的,直接报送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

(三)师承人员学习要求。

1.跟师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2.师承人员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可申请出师考核,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学习,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跟师学习的,应经核准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补齐学习时间后再申请出师考核。

3.每周跟师临床实践不少于2天,每月至少提供4份学习笔记(每篇不少于1000字)及1份心得体会(不少于2000字)交指导老师批阅认可。

4.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师承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与监督,并随时进行通报。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或没有认真记录跟师笔记的,延迟出徒时间或取消师承资格。

5.每年师承人员应向市卫生计生委提交1份年度跟师学习的情况总结,汇报临床跟师学习的情况和大纲要求内容的学习情况。

6.师承期满后,指导老师应向市卫计委提交带教工作情况总结,详细按学习的形式和内容列出带教情况,以及学生的整体学习和知识掌握情况。

(四) 师承人员申请出师有关要求。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满3年后,经审查合格后,可申请参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出师考核时间及内容由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另行规定。

二、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

(一)确有专长人员申请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应是伊春市居民或外地常住伊春市居民,并且在本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执业或跟师实习。

2.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主要包括乡村医生和在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

3.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报人是乡村医生的,提交乡村医生资格证复印件1份;

(4)申报人在医疗机构跟师实习的,提交所在医疗机构的副本复印件,带教老师的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

(5)临床实践机构及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证明》1份;

(6)两名中医或民族医执业医师(中级以上职称)出具的《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和证明人的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复印件1份。证明人要详细、客观评述申报人的专长水平,并能够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证明书上签字并加盖名章;

(7)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除申请表粘贴外);

2.申报人需到本人临床实践机构所在县(市)、区(局)卫生计生局报名,进行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卫计委中医科。临床实践机构是市直属医院的,直接到市卫计委中医科报名。

3.确有专长考试人员报名材料和汇总表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送市卫计委中医科(317室)。

(三)考核内容及时间、地点。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两部分。其中临床实际本领采取基本操作和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分为中医基础知识和临床专业知识两部分。

2.考核时间、地点时间:拟定2017年3月末。

地点:鹤岗市。

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管理。

考核合格者,由市卫计委颁发国家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政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师承或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本着对考生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做好做实这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要及时公布报名通知,确保符合条件人员能及时获知信息,按时报名参加,同时做好相关规定的解释工作,为申报人员提供指导和帮助,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严肃纪律。初审阶段,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和完整。如发现医疗机构或执业医师提供虚假证明的,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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