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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珠海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05-04 16:0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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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珠海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帮助大家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关于开展2019年度珠海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直属(驻珠)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中医〔2018〕2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9〕1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考试报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

申报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规定的材料,向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卫生健康局提交申报材料,现场报名形式及时间,由各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

各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对申请者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真实、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各区卫生健康局将初审合格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局。

二、 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人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具备的条件按《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指导老师、推荐医师的条件及要求

(一)指导老师。

师承学习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符合《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指导老师带教机构不在所在单位(主要执业机构,下同),属多点执业带教的,指导老师与带教机构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临床带教时间须达到《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平均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五年不少于700个工作日的要求。

(二)推荐医师。

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级市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相关专业是指推荐医师所从事的专业与被推荐者所申报的中医药技术方法或治疗病症相关,通常细分到中医临床二级分科。

推荐医师需熟悉被推荐者的医术专长及技术方法的独特性、安全性、有效性等。推荐经多年实践人员参加考核的,被推荐者申报的医术专长应具有医术渊源,并确认被推荐者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推荐两名及以上人员参加考核的推荐医师,需到现场确认。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户籍不在本行政区域的,需提供暂住证或社保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临床实践的材料。

3.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包含禁忌症、毒副作用)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4.至少两名符合条件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推荐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书复印件及《推荐医师承诺书》。

指导老师或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等证书复印件,由其所在单位验证,核对人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签字,加盖医师所在单位印章。现场报名时由受理人员核查核实。

5.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6.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及《跟师学习时间列表》。由指导老师填写,经指导老师带教机构及主要执业机构核对;跟师学习时长根据跟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进行填写。

7.继续跟师学习情况表及跟师学习时间列表(已取得本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人员需提交)。由指导老师填写,经指导老师带教机构及主要执业机构核对;跟师学习时长根据跟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进行填写。

8.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病案)资料汇总表及5例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病案)资料。选取的5例回顾性病案,病案所采用的中医技术方法和治疗病症应与申报的医术专长相符。

9.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治疗过程涉及中药的人员需提交)。

10.提供申报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8张,照片背后填写格式为“申报人姓名(区)”。

11.跟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人员申请参加考核,还须提供《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及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相关证明材料。跟师学习材料须经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核准。指导老师带教机构不在主要执业机构,属多点执业带教的,须由其所在单位与带教机构同时核对,并提供指导老师与带教机构的合同(协议)书。

跟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材料不需与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不随申报材料上报,由区卫生健康局留存备查,考核工作结束后退回申报人。

12.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本表信息将用于制作证书,请确保姓名、身份证、申报专长等信息的准确性,需同时提交此表电子版)。

(二)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户籍不在本行政区域的,需提供暂住证或社保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临床实践的材料。

3.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包含禁忌症、毒副作用)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4.至少两名符合条件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推荐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书复印件及《推荐医师承诺书》。

指导老师或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等证书复印件,由其所在单位验证,核对人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签字,加盖医师所在单位印章,现场报名时由受理人员核查核实。

5.近五年从事医术实践活动情况表。

6.由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卫生健康局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证明,应能确认申报人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需负责人、经办人本人签字及其联系方式);或者十名以上患者的推荐证明,推荐证明经患者同意,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及疾病诊疗经过和疗效。患者与被推荐人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十名以上患者就诊时间须分布在5个年度及以上,每名推荐患者分别填写《患者推荐表》及提供病例或处方/治疗单/门诊日志/收费单价等,以此证明患者曾经就诊的证据。推荐患者所患疾病须与被推荐者所申报的治疗病症相符。患者作为推荐人须熟悉被推荐者所治疗的疾病及疗效,了解其从事医术实践活动的机构名称或地点,同时承诺配合接受审核部门的调查核实工作,不配合者,该患者的推荐无效。

7.中医医师指导医术实践活动情况表及中医医师指导医术实践时间列表。

所从事的五年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时间全部或部分在《中医药法》实施(即2017年7月1日)之后的,由指导医师填写本表,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已经取得广东省《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申请参加考核,还须提供《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8.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病案)资料汇总表及5例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病案)资料。选取的5例回顾性病案,病案所采用的中医技术方法和治疗病症应与申报的医术专长相符。

9.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治疗过程涉及中药的人员需提交)。

10.《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已取得本省《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人员需提交复印件)。

11.提供申报人近期二寸(约3.5cm*4.9cm)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8张,照片背后填写格式为“申报人姓名(区)”。

12.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本表信息将用于制作证书,请确保姓名、身份证、申报专长等信息的准确性,需同时提交此表电子版)。

(三)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 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的实施细则》实施前已经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提交该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及《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也可继续以乡村医生身份执业,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广东省不再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五、其他要求。

1.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有关填报表格参见《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有关报名表格的函》(粤中医办函〔2019〕139号),其中《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采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结论表>式样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7〕31号)印制的表格。提交的表格中相关栏目如没有,请填写“无”。

3.考核结论为综合评定结果,建议申报人慎重选择申报的技术方法和治疗病症的数量。

4.申报人提交本人的证书证件等复印件须与原件相符并经申报人签名确认,现场报名时由受理人员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核对人在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签字确认,加盖印章。

5.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每页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并装入文件袋中。文件袋请帖《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文件袋封面页》。

申报材料一式8份,其中市、县(区)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各存留1份,其余上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7.申报材料通过审核,符合考核条件人员的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有关报名表格的函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表格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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