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详情!2026年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通知整理如下: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医学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5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内卫规范〔2025〕3号)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6年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以下简称“中医(蒙医)专长医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分为内服方药类、外治技术类。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式为专家现场评议、综合评判和实地调查核验相结合
现场评议:根据被考核人使用的中医药(蒙医药)技术方法分类考场,内容包括基础理论、诊断相关知识问答、医术专场陈述、现场问答、诊法技能操作、外治技术操作、中药(蒙药)相关知识考核等。
综合评判:每日现场评议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考核结论进行总结评判。
实地调查核验:针对现场考核合格人员,必要时组织专家到其医术实践所在地通过走访群众、实地查验被考核人临证实践等
情况。
(二)考核时间:内服方药类、外治技术类考核时间30分钟内
申请考核的人员,须在20分钟内完成现场陈述、技术方法操作或中药辨识、诊疗技能操作,考核专家提问和综合评价在10分钟内完成。因申报人原因,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所有考核环节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考核合格名单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报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认定。
三、其他事项
(一)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要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报名条件。
(二)各级卫生健康委要做好考核报名的宣传工作,通过大众传媒、张贴公告等形式将报名通知、报名受理地点(窗口)等信息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复审及上报工作。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申请考核人员务必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真实材料,
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推荐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蒙医)医师,违反有关规定,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推荐医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责令其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通过各级审核合格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须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缴纳考核费用485元/人(打印准考证时间、网址、缴费方式另行通知)。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本次考核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也未授权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和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培训,未授权任何机构解释考核政策和考务政策。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请勿轻信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有关考核的政策及事项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正式文件发布信息为准。
(七)本通告由内蒙古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内蒙古自治区中
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471—5971971
报名技术咨询:0471—3949937
政策解读电话:
呼和浩特市:0471—4606118
包 头 市:0472—6667156
呼伦贝尔市:0470—8777089
兴 安 盟:0482—8266750
通 辽 市:0475—8212627
赤 峰 市:0476—5990562
锡林郭勒盟:0479—822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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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0478—8762017
乌 海 市:0473—8992286
阿拉善盟 :0483—833111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网上报名手册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