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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培招生通知:2019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安排!

2019-07-10 11:0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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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考生都很关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以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文章:“福建规培招生通知:2019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安排!”,信息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

截止日期:2019年7月26日

一、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

1. 2010——2014年,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含在编或非在编聘用)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以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未就业毕业生。

2. 2009——2014年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已进入我省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从事或已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且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本科毕业生。

3. 2015年起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根据《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海外生源(取得教育部认可的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外籍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并在我省医疗机构就业,可以“单位人”(有工作单位,并由派出单位提供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身份报名参加培训;外省生源(福建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且非福建省户籍的中国大陆公民)“行业人”(尚未就业人员)须参加由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三)已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生(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于2019年8月31日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必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服务满三年及以上(从取得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人员(以下简称“基层全科医生”)经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须出具同意函并上传,服务期满五年的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凭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服务期满证明),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录取后进行为期一年的临床实践能力培训(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培训合格者取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类别人员原则上除放射科、超声医学专业外,全部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招收的2011——2013级本科定向生,原则上应报全科医学专业,如需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他专业,须提交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函或与定向培养签约单位解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在读或本年度将入学的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本年度不得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fujian.wsglw.net),报名前请阅读“报名使用手册”,按“报名使用手册”要求,在网站首页“学员注册”处注册后登陆,在“报名管理”中的“学员信息维护”中完善个人信息,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及身份证正面、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同意函、解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jpg格式,规格300KB以下),之后在“学员报名”模块填报志愿报名。不同身份类型报名对象报名时间如下:

1. 外省生源的“行业人”报名人员、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2019年7月12日8:00至7月22日17:00。

2. “单位人”和本省“行业人”报名人员:2019年7月17日8:00至7月26日17:00。

2016年7月1日起,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再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前需与省毕教办电话联系并传真提交书面申请书,经审核后方可重新注册。

(二)审核

1. 网上初审

2019年7月12日8:00至7月23日17:00由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外省生源的“行业人”培训人员、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019年7月17日8:00至7月29日17:00由培训基地按照“审核使用手册”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培训基地的网上报考者(除外省生源的“行业人”、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外)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 复核

进入面试或培训对象报到时,培训基地应对照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位证书,2016年起外省高校毕业的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另增加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的学位证书信息)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查),选送单位的培训介绍信(注明需培训的普通专科名称和同意变更执业注册地点),乡镇卫生院同意函或定向生服务期满证明(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提供),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函或与定向培养签约单位解约相关证明材料(“2011——2013级定向乡镇卫生院本科生”提供),单位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函(报除全科医学科外其他专业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单位人”提供)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步审查的外省生源“行业人”报考者、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请于2019年7月25——27日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于7月27日上午09:00到福州市考场(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参加考试。通过考试者按报名时志愿参加各培训基地组织的面(笔)试。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8月2——22日自行上网查看志愿考试通知和录取情况。

三、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

每个报考者应先选定拟从事的专业,在该专业的培训基地名单中查询本年度各培训基地招录计划(附件1)后填报志愿,最多可报3个志愿,并选择是否培训基地“服从调剂”(报名结束后不予更改)。不服从培训基地调剂人员不予调剂,本年度不进入培训;调剂成功人员未到调剂后培训基地医院报到者取消下一年度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

四、按志愿考试

各培训基地可按志愿组织相关考试(考试内容及要求由各培训基地自行制定),并通过网络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需要考试人员参加考试。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

1. 第一志愿:2019年7月31日——8月5日。

2. 第二志愿:2019年8月6——12日。

3. 第三志愿:2019年8月13——16日。

4. 志愿统一调剂:2019年8月19——21日。

(二)录取方式

各培训基地将根据报考者个人信息、考试成绩等按第一志愿到第三志愿顺序录取培训对象。在每个志愿录取结束第二天起,报名对象可通过系统查询本人志愿录取结果。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选择服从志愿调剂者由省毕教办根据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及容量进行统一调剂,个别专业如剩余招生计划及容量不足时不予调剂。

录取结果由各培训基地通知报考者,报考者也可自行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查询。

被录取的培训对象应在各培训基地指定的时间内报到参加培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按取消录取资格和下一年度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

六、报到及签订协议

(一)2019年8月31日前,培训对象均须到培训基地报到,具体时间由各培训基地通知。

(二)培训对象分别和培训基地、培训对象选送单位签订培训协议(“行业人”仅须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单位人”协议内容须明确培训期间权利义务、培训结束后的服务时间及违约责任等,保证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委派单位工作。

(三)各培训基地应在培训网上下载填报正式报到及未报到的培训对象汇总表并补充填写完整,于2019年9月10日前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省毕教办审核,电子版发到fjszyy@126.com,以作为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年限起始认定及财政生活补助费发放的依据。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完善个人信息时须仔细阅读和人员类型相关说明,因“单位人”和“行业人”的待遇、补助、违约处理等不同,完善个人信息时请据实选择,选择后不予更改。

(二)报考者在填报志愿时应考虑各志愿间的档次,以提高所报志愿录取率。确认提交志愿时须点击“提交”按钮,并再次登录确认报名信息已提交,因个人操作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者不予补报。“是否服从调剂”一栏培训报名审核后不再更改,请报考者认真谨慎选择。

(三)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院,厦门市中医院、晋江市中医院等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除全科专业外)只安排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选派的“单位人”,其余对象填报志愿时请勿选择。

(四)报考者应在电脑上进行网络登录报名,因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信息有误者,不予补报或更改信息。

(五)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录取资格。报名时请确认所提交的联系电话号码准确无误,以便联络。

(六)2016年7月1日起,除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外,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人员3年内(从终止或退出培训之日起计算)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培训对象“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均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报考专业所属普通专科应与培训专业一致”精神,培训对象报名时应对照《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19年)》(附件2)谨慎选择培训专业。

(八)部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专业因培训容量及招生计划限制,难以对外招收培训对象,请注意查看培训基地公告。

(九)各设区市卫健委要统筹协调本地全科医学专业招生,在本地培训基地仍有剩余培训容量的前提下,如招生计划不足时可向省毕教办提出增加招生计划申请。

(十)政策咨询、网络技术和招录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省毕教办政策咨询电话及传真:0591——87832721;网络技术咨询电话:400——888——0052,0591——88502813。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2019年7月12——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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