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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通知

2017-03-30 10:3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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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中医医院委托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设备进行公开采购招标,具体招标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7-ZB-018/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中医医院

地址:西安市西华门大街

联系方式:029-8725380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陕西省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通知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26.37万元,第二标段:101.268万元,第三标段:102.6万元,第四标段:106.65万元,第五标段:60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内应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提供投标产品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6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3、文件售价:3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19日下午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六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毅韬程燕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9791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861560027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通知,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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